時間: 2020-10-13 11:18
來源: 中國水網
作者: 王馨
三、準確監管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
雖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排放限值是基于24小時混合樣的日均值,但基層監管人員普遍采取瞬時取樣的方法判定是否達標,這樣做的結果是將標準大大加嚴了!實際執行的就不再是GB18918-2002。
實際上,一個合理的排放標準應包括三個要素:一是限值;二是取樣方法,明確是取瞬時樣還是混合樣(時間等比、流量比例);三是評價方法。限值、取樣方法和評價方法三位一體共同形成一個標準,改變了任何一個要素,標準也就變了。取瞬時樣和混合樣各有利弊,瞬時樣方便監管,混合樣則更加反映真實水質。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只有基于混合樣日均值的限值,而歐盟以及歐洲許多國家的標準可選擇取樣方法,但不同取樣方法則對應著不同的限值,例如,某項污染指標基于混合樣日均值的限值為K,則基于瞬時樣的限值常為(1.5~2.5)K。歐洲有六種評價方法:①每個水樣都符合某一限值;②一定比例的水樣符合某一限值;③不定比例的水樣符合某一限值 ;④多個水樣的算術平均值符合某一限值 ;⑤經標準偏差修正的算術平均值符合標準K ;⑥污染物量濃度的去除率符合某一限值。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沒有明確評價方法。
綜上,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只規定了基于混合樣日均值的限值,沒有基于瞬時樣的限值,也沒有評價方法。標準要素缺失進而導致的不合理監管:沒有基于瞬時樣的限值,就直接采用基于混合樣日均值的限值;沒有評價方法,就視同百分百達標。因此,建議補充修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增加基于瞬時樣的限值,明確評價方法,為高效準確地監管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提供基礎。
四、形成無故拖欠污水處理費的處罰機制
當前,拖欠運營費或不按合同約定及時調整單價的現象非常突出,對污水處理廠穩定運營造成嚴重影響。在《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合理制定和動態調整收費標準,按照運營服務合同及時、足額撥付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建議責任部門建立“無辜拖欠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的黑名單”制度,并定期在媒體公布。
編輯: 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