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嚴格河湖監管執法。全面清理全市域1082條(段)重點河湖管理范圍內違法違章設施、廢棄物,恢復河湖行蓄水空間。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整治河湖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打擊亂墾亂種。全面清理堤防灘地種植、養殖等違規違法生產活動。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嚴懲亂排亂倒,打擊偷排污水、亂倒垃圾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全面建立河湖水域岸線巡查檢查制度和違法行為報告制度,實行河湖動態監管。加強全市河湖跨區斷面、重點水域的水文水質監測。建立舉報信息平臺,鼓勵公眾舉報涉水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城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國土局、環保局、城管局、交通局、農委等)
(八)創新河湖管理制度
26.全面深化“河(湖)長制”。建立健全“河(湖)長制”組織體系,落實“一河(湖)一策”,以水資源保護、防汛安全、水環境治理和監督執法等為重點,針對主要河湖存在的防汛安全、水質保障和日常養護的問題,研究制定河道水環境治理規劃和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加快推進河湖綜合治理,推進河湖網格化管理,監督指導各區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完善“河(湖)長制”檢查、通報和考核制度,形成全民參與、部門聯動、社會共治的氛圍。(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建委、環保局、城管局等)
27.創新流域綜合規劃和管理機制。強化流域規劃管理,健全規劃管理機制,完善江河流域綜合規劃與專業規劃體系,強化長江、秦淮河等重點流域與市、區各層級規劃的銜接,推進流域保護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協調與融合。建立全市河(湖)長制下流域化管理組織架構,根據防洪、供水等分區,制定河湖流域化管理方案,實現以流域為單元的河湖生態資源綜合管理。(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等)
28.建設水務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智慧南京”發展規劃下的“智慧水務”,加強供水、排水、水環境、水工程等各類水務基礎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強與規劃、氣象、環保等部門信息共享,整合已有的用水、排水、水質信息系統,探索建立覆蓋全市的流域性河道干流、重要骨干支流、河湖、排水、污水四維信息(或全息)政務地圖,實現全市水務管理的定量監管、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輔助決策。(牽頭單位:市水務局、發改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氣象局、水文局等)
29.創新水文化建設。加強南京水務歷史的研究,開展水文化遺產調查,大力傳承歷史水文化。保護挖掘秦淮河、玄武湖、莫愁湖等重點河湖的文化和景觀資源,豐富河湖文化內涵,推動水務旅游資源開發,打造三汊河口閘等重點水工建筑成為河流的文化景觀。推進水生態文明城市和水美鄉村建設,創新現代金陵水文化,彰顯古都“山水城林”之美。(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農委、旅游委、文廣新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要把生態河湖行動計劃作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重要舉措,依托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建立市級統籌、河(湖)長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牽頭單位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報市河(湖)長辦審核備案,并作為河(湖)長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加強監督考核。要建立日常監督、第三方評估、公眾滿意度測評、年度考核等考評體系,并納入河(湖)長制考核重要內容,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層層簽訂責任狀。市政府將加大對各區、市各部門推進落實情況的督察考核,對行動推進不力、未完成年度重點任務、河湖生態明顯惡化等,將嚴肅追責,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加強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生態河湖行動的資金投入,統籌使用水務、環保、城建等專項資金,積極引導外資、民資和個人資金等社會資本投入生態河湖行動建設與管理,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四)加強科技支撐。要充分調用高校、科研機構、科技社團和企業等各方力量,加強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整治、水生態修復、水生態補償等方面重大課題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加大先進技術引進和推廣應用力度,強化技術保障。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級要把生態河湖行動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把水情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宣傳、文廣新部門要以河(湖)長制為宣傳主線,大力宣傳生態河湖行動的典型經驗和成效,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水生態、水資源、水環境問題,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風尚。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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