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住建委。協調推動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統籌推進何家溝污水應急整改工程建設。組織調度哈排水集團和群力、文昌兩個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單位,適時調節,最大限度實現何家溝污水分流目標。組織推進群力污水處理廠升級改擴建工程建設,保證2018年年底前實現通水調試。統一組織編制整治方案、委托評估單位對整治效果進行跟蹤評估。
(二)市規劃局。負責應急工程綜合規劃,確定施工臨時線位,盡快辦理規劃審批。
(三)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建設資金,保證各項應急工程資金需求。明確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日常養護及水質長期保持工作經費來源。
(四)市環保局。負責對何家溝沿線工業企業排污情況進行監管,依法查處超標排污企業。引導鼓勵達標排放企業采取提標、減產等措施,減少污水排放量。定期監測何家溝黑臭水體水質,并于每月15日前提交市住建委及道里區政府。
(五)市水務局。組織落實河湖長制,負責開展何家溝全流域沿岸入河排污口調查摸底和規范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摸清何家溝入河排污口現狀、清理整頓各類違法入河排污口,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根據整治方案和職責分工,負責對何家溝下游淤積河道進行清淤疏浚。
(六)市城管局。加強全流域沿線環境衛生管理,指導相關區政府建立長效機制。負責占挖道、綠化審批手續辦理,按應急工程需要給予支持,及時完成道路恢復。
(七)市交管局。負責應急改造工程施工現場交通組織、臨時封道等相關工作,確保車輛人員通行安全。
(八)道里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河湖長制。具體負責對轄區內點源、面源污染進行調查,對何家溝沿線進行環境衛生整治,按規定設置公示牌。開展何家溝沿線轄區內雨污混接排查,加強對轄區內入河排口的日常管理,建立巡查檢查制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九)哈排水集團。負責康安路污水調配工程運行期間的設施維護管理工作,實現泵站和管線送水時間與污水處理廠可接納水量時間協調一致。負責對群力區域排水系統進行整改完善,保障泵站及管線系統功能正常發揮作用。全面排查雨水、污水管線錯接混接問題并實施整改。協調哈西辦,盡快完成哈雙北路排水泵站移交工作,采取帶資移交方式完成建管交接,盡快完善安陽雨水泵站系統功能,實現區域內雨污分流。
(十)哈供水集團。根據何家溝景觀水供水需求計劃,制定清水入溝方案,組織落實相關工作,合理安排生態補水。
(十一)哈爾濱內河建設發展公司。適時啟動哈雙南路污水調配應急工程建設,做好調水運行管理組織工作。繼續做好已完成治理范圍內的何家溝清掃保潔工作。
(十二)國網哈供電公司。負責相應電力保障工作,解決何家溝污水應急工程運行期臨時用電事宜,盡快完善平房污水處理廠主電源后續工程,形成送電能力,保證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擔任。成員由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交管運輸局,道里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政府,哈供水集團、哈排水集團、哈爾濱內河建設發展公司、國網哈供電公司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負責協調推進日常的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主任由市住建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二)落實整治和管理責任。對何家溝黑臭水體的整治、維護、保護和長效管理,實行“河湖長制”,明確水體水質管理的責任人,落實相關管理措施。
(三)加強公眾監督。暢通市級信息發布和公眾舉報渠道,定期發布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經市政府批準,在政府網站公開整治工作時限、整治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公布受理電話,接受公眾監督。
(四)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要定期向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工作情況,由市住建委統一匯總后,通過黑臭水體整治網絡平臺上報生態環境部、住建部。
(五)建立評估機制。何家溝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完工后,由市住建委委托第三方進行水質監測及公眾滿意度調查,傾聽群眾呼聲,評估整治效果,保證整治工作落實到位、按期銷號。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16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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