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編寫并發布《水專項技術成果專報第3期: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和水環境風險防范的若干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建議》由中國建設科技集團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鄭興燦總工程師作為主筆人,與業內數位專家共同起草,可為疫情期間城鎮水務企業相關專業人員提供參考。為進一步深入解讀《建議》相關內容,國內水行業權威期刊《給水排水》《中國給水排水》雜志對鄭興燦總工進行了聯合采訪,訪談實錄如下。
●專家簡介 ●
鄭興燦
●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 國家水專項總體組專家/城市主題專家組組長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
● 國際水環境聯合會(WEF)理事代表
● 天津市勘察設計大師
提問 解答
Q1、您看能否介紹一下《建議》編制的背景和主要考慮?
早在春節期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就已經開始考慮編制一期專報,探討疫情期間城鎮污水和水環境系統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及防范工作要點。疫情初期,官方報道已經明確了新型冠狀病毒屬于呼吸道傳播病毒,感染的靶細胞位于肺部,主要傳播途徑為呼吸道飛沫傳播和接觸傳播。但對于引發公眾和業界所擔憂的,國外期刊和國內新聞關于氣溶膠和糞-口傳播途徑的報道,一直未得到官方確認。因此,在起草過程中編制專家組對于如何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未能達成一致。
2020年2月13日,國內若干權威研究團隊明確宣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糞便樣本中分離出活的新型冠狀病毒,這提示了新型冠狀病毒可能存在從馬桶到市政管網、再到污水處理廠、最終進入城鎮水環境的潛在傳輸與暴露路徑。為此,住建部水專項辦聚焦關鍵環節,擴大編制組成員,廣泛吸納一線人員意見,經充分討論與修改,于2020年2月14日形成《建議》文稿。
在《建議》文稿形成過程中,編制專家組達成的基本共識和主要考慮為:在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中,不能完全排除發生“糞-口”“糞-呼吸”(氣溶膠)傳播的可能性,考慮到從業人員在運行管理和操作過程中還是存在直接接觸、飛沫與氣溶膠吸入的可能性,非常有必要采取嚴格的防范與保護措施;但對于公眾來說,通過正常的運行維護保障,暴露風險還是挺低的,沒有必要恐慌。
Q2、對于公眾,城鎮污水與水環境可能導致的暴露風險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加強防護?
考慮到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中新型冠狀病毒“糞-口”“糞-呼吸”傳播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在公眾風險的防控方面,物業公司要注意檢查居住區和公共建筑的室內排水系統是否符合現行的設計與運維標準;居民家庭和公共衛生間應加強自然通風,并檢查地漏的水封保護,避免通過下水道傳播;要高度重視家庭和個人的衛生清潔與防護,做到少觸摸,勤洗手。
其次是,按《建議》中所述,在疫情期間,一定要確保市政管網系統的管道暢通,特別是居住小區、定點救治點、集中隔離區和醫療機構周邊的管道要保持通暢做到不冒溢,一旦冒溢,要及時發現、及時排除。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切勿將垃圾廢棄物(尤其是使用過的口罩、衛生巾、面巾紙等)扔入馬桶或掃入下水道中,但產品質量合格的衛生紙是可以進入馬桶的。
還有,疫情期間,公眾盡量不要到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的河道湖庫(包括濕地公園)及沿岸休閑娛樂,不要在降雨期間及雨后前往城市河湖周邊休閑娛樂,尤其那些可能導致全身密切接觸的活動類型;運行管理機構也要加強降雨期間的合流制溢流口管控,適當設立隔離區間,避免公眾的直接接觸。
Q3、對于運行操作人員,城鎮污水與水環境可能導致的暴露風險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加強防護?
對于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的運行管理與操作人員而言,直接接觸污水、污泥和水體環境都是難以避免的,因此無法完全避免直接接觸、飛沫及氣溶膠吸入的暴露風險,為此,《建議》中特別強調,疫情期間,要全面提升運行管理與操作人員的安全防護級別,要重點關注市政管網、污泥處理間、輸送泵站、污水處理廠進水泵房、格柵間、曝氣沉砂池、脫水機房等風險點。
除了常規的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在疫情期間,如無特殊情況需要,市政管網維護人員還應該避免下井作業,污水處理廠運行操作與管理人員還應該減少污水原水的人工采樣檢測、預處理工段及污泥工段的現場巡檢,如果確需開展這類作業,那就必須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為此,《建議》中給出了若干對策措施建議。例如,井下作業須穿戴全身式防護服、佩戴隔絕式呼吸防護用品、乳膠手套;井上養護、設施檢測、泵站與污泥車間的作業,須佩戴防護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安全帽;各類作業完成后,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清洗和消毒;要加強辦公區自然通風,密閉工作空間強制通風,廢棄物要噴灑消毒劑并妥善處理處置。
Q4、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對病毒的去除效果怎樣?消毒工藝能否保障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有效控制?
由于病毒(檢測)實驗室的設立和日常活動有非常嚴格的生物安全性管控措施要求,再加上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和污泥中的實際病毒濃度通常很低,現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和再生水水質標準中沒有設置病毒指標,而是采用國際上比較通用的衛生學指標進行風險控制,例如,糞大腸菌群數值。因此,城市排水和環境監測部門通常不具備病毒檢測能力,多數情況下也無法對污水處理工藝全過程的病毒去除效果進行監測和評價。
各種標準中規定的糞大腸菌群指標限值,主要是基于過去幾十年的相關研究,尤其是腸道病原微生物的研究結果。污水處理過程中腸道病毒的去除研究結果表明,長泥齡的活性污泥系統中病原微生物會有2~3個數量級的去除。城鎮污水處理廠通過生物處理和深度處理工藝單元的管理控制,在濁度或懸浮物指標得到很好控制的情況下,消毒工藝技術單元,特別是紫外、加氯、臭氧技術聯用的情況下,是可以確保達到很好的病原微生物滅活效果的,除非極特殊的情況,不必過度加大消毒劑量。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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