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能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升為重大國家戰略后的第一樁跨省環境污染官司。
2020年12月31日,濮陽市政府狀告山東聊城德豐化工違規轉移危險廢物案二審宣判,河南省高院維持了濮陽市中院的判決,判決被告聊城德豐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德豐公司”)賠償應急處置費138.9萬元、評估費8萬元和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等404余萬元,總計550余萬元。本判決為終審判決。河南省人大代表姬利強表示,本案體現了政府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態度和決心,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的生動司法實踐。
作為一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曾經就此案件專門做過批示。未來,河南省高院也計劃將該案寫入2021年省人大工作報告。
01
4個月內傾倒危險廢物液體270噸
金堤河,發源于河南省新鄉縣(一說滑縣),向東北流至臺前縣張莊附近入黃河,是黃河下游的一條重要支流,也是河南、山東兩省的“界河”。
2018年2月2日,農歷臘月十六,人們都翹首以盼地等待著即將到來的春節,濮陽縣金堤河大韓橋省控斷面地表水環境監測站卻突然發出污染預警。環保部門到現場取樣檢測發現,水體pH值為2,懷疑有強酸類的污染物流入。
面對突發污染事件,環保部門一方面緊急組織人員、設備,在污染點位下游約3.6公里的地方臨時修建了一條防滲漏土壩,防止下游受到污染;另一方面分成8個小組,采取分段噴射藥劑、中和降酸等措施,對3.6公里區域的約37.8萬立方米受污染水體進行了治理。經過72小時晝夜不停地工作,終于有效控制了水體中的酸性污染。
污染物雖然控制住了,但“兇手”還沒找到。為此,環保部門組成應急指揮部,對金堤河兩岸進行了“拉網式排查”,但未發現金堤河兩岸存在非法排污口。
2018年3月20日,濮陽市環保局將涉案資料卷宗移交給了濮陽縣公安局,希望借助公安部門的力量查明真相。
濮陽縣公安局查看了上萬小時的視頻監控,最終鎖定了一輛牌照為豫N的危險化學品車輛,以及嫌疑車輛司機李某兵。公安機關發現,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李某兵駕駛車輛多次往返于河南省濮陽縣與山東省莘縣之間。經過數個月的偵查,公安機關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李某兵、吳某勛、白某廷、翟某花、徐某超、徐某華等6人。
2019年初,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收監。據嫌疑人供述,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吳某勛、翟某花租用白某廷位于濮陽縣金堤河岔流的回木溝邊的攪拌站,由吳某勛與徐某超、徐某華聯系,讓司機李某兵駕駛豫N車牌的危險品罐車,從山東德豐化工運輸廢酸液到攪拌站。
廢酸液運來后,在條件允許時,他們會以攪拌站為掩護,打開罐車閥門將廢酸液排放到濮陽縣境內的回木溝(金堤河支流)內。條件不允許時,便將廢酸液卸到埋設在攪拌站院內地下的玻璃鋼罐內存放,由白某廷擇機用水泵抽到回木溝內,導致金堤河水質受污染。
公安機關在現場發現,攪拌站的罐體內仍然存放有大量未偷倒掉的廢酸液。經第三方檢測公司鑒定,為強腐蝕性特征的危險廢物。
而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相繼向回木溝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液體21車,約270噸。由于他們的非法排污行為,導致回木溝及金堤河岳辛莊段嚴重污染,沿岸農作物大量死亡,周邊生態環境遭受到了嚴重的破壞。
02
市長當原告,索賠551萬
環境污染雖然控制住了,嫌疑人也抓獲了,但還有個問題,環境應急處置的費用該由誰來承擔?
據了解,濮陽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影響,相關部門進行了應急處置,共產生環境損害賠償數額4047394元,應急處置費用1389000元,評估費用8萬元,總計500多萬元。
為此,濮陽市人民政府向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德豐化工賠償應急處置費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及評估費用共計551萬余元。
2020年6月5日,案件開庭,庭審采用了4名陪審員參與的7人制大合議庭,審判長由濮陽市中級法院院長徐哲擔任。據了解,這是河南省首例由省轄市人民政府作為原告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
圖為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現場
在法庭上,濮陽市市長楊青玖代表原告親自參加了庭審。原告認為,由于被告德豐化工采用“補貼銷售”的方法,將其危險廢液交給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人員非法運輸和處置,最終導致了污染事件的發生。因此,德豐化工對濮陽市轄區內河流與土地嚴重污染負有責任。
圖為一審時,濮陽市市長楊青玖(右一)代表濮陽市人民政府坐上原告席。
不過,被告認為,涉案的21車廢酸液都是企業正規生產的鹽酸產品,通過“補貼銷售”的方式出廠,在當地公安機關都有備案,并非處理廢酸液。在市場經濟下,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補貼銷售,符合化工行業特點。同時,德豐化工是將廢液賣給了已被判刑的買主,而非主觀傾倒。
經過4個多月的審理,2020年10月13日,案件一審判決出爐。濮陽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被告德豐化工違規轉移危險廢物,導致濮陽境內水體生態環境嚴重污染,判處其賠償濮陽市政府應急處置費、評估費、環境損害賠償費等共551.6394萬元。
隨后,被告德豐化工表示不服,并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2020年12月31日,河南省高院二審維持了濮陽市中院的判決。
03
“企業污染,政府買單”怎么破?
縱觀這起環境官司,市長做原告,跨省起訴,在國內似乎比較少見。其實在國外,類似的環境訴訟是非常常見的。
2015年10月5日,美國聯邦法院新奧爾良地方法院判決,認定英國石油公司(BP)在2010年的墨西哥灣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爆炸及原油泄漏事故中有“重大疏忽”,并最終處以208億美元的罰款。
此前三個月,美國瀕臨墨西哥灣的五個州剛剛宣布,與英國石油公司達成了187億美元的和解協議。美國司法部稱,187億美元的賠償規模打破了美國歷史上與單一實體公司間最大和解協議的紀錄。
2010年4月20日,英國石油公司租賃的“深水地平線”海上鉆井平臺在墨西哥灣水域發生爆炸并沉沒,導致11名工作人員死亡,319萬桶原油持續泄漏了87天,近1500公里海灘受到污染,至少2500平方公里的海水被石油覆蓋,并引發影響多種生物的環境災難,當地漁業和旅游業都受到波及,成為美國“史上危害最嚴重的海上漏油事故”。
為此,英國石油公司才不得不支付以上“天價”的賠償和處罰。《華爾街日報》稱,英國石油公司為漏油事件支出的相關費用總額達到538億美元,超過了其2012年以來的利潤總和。
相比英國石油公司因為環境污染事故賠得“傾家蕩產”,國內很多污染企業的賠償就顯得“小巫見大巫”了。
2011年6月,美國康菲公司與中海油合作開發的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故,康菲被指責處理渤海漏油事故不力。同年12月,康菲公司遭到百名養殖戶的起訴。2012年4月下旬,康菲和中海油總計支付16.83億元用以賠償溢油事故。
類似的原油泄漏事故,一邊是賠償187億美元,另一邊則是16.83億元人民幣,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事實上,能夠賠償的企業都是少數。在以往的環境污染事件中,常常是“企業污染,政府買單”,甚至還有個別地方出現過政府代替企業繳納排污費的“奇聞”。
2016年11月1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江西省反饋了督察意見時指出,江西省樂平市政府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使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污費1147萬元。
有評論稱,像愛護眼睛一樣呵護生態,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使命。然而,像江西樂平,企業搞污染、財政幫買單,令人大跌眼鏡。
一審法院、濮陽市中級法院院長徐哲曾經表示,誰污染了環境,誰就要承擔賠償責任,誰就要修復被損害的環境。這次案件,也是用最嚴密的法律來懲罰污染環境的行為,破解長期以來存在的“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一個困局。
濮陽市人民政府市長楊青玖也表示,濮陽市人民政府作為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益人,應當對于發生在本轄區范圍內的環境突發事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損害程度,還應當對因此產生的各種費用以及生態環境本身的損失向賠償義務人依法索賠。提起的訴訟和前期開展的磋商,既是政府正當的訴訟權益,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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