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報機制不清晰,讓社會資本誤解回報風險高
該項目的招標公告中強調,項目的回報機制為,使用者付費來源于污水處理費,包括居民污水處理費和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合作期內,使用者付費足以覆蓋本項目存量資產經營權轉讓費以及運營維護支出,所以本項目采用使用者付費的回報機制。
看到這里,很多業內人士也對此表示了質疑。那么浙江瑞安污水處理費的標準怎么樣呢?中國水網查閱發現,目前瑞安的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大概在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處理費中,工業污水處理費2.35元/立方米;非工業污水處理費2.15元/立方米。整體污水處理費標準水平在全國中游位置,平均來看,如果采用“使用者付費”很難達到項目的回報機制要求。
而后,中國水網查閱項目的詳細招標文件發現,這里的回報機制表述與招標公告中并不一致(如下圖)。上述咨詢機構專業人士指出,回報機制表述前后不一致,招標公告是使用者付費全部覆蓋,但招標文件細節并非如此,可能讓潛在社會資本誤解回報風險高。
為什么回報機制表述會出現表里不一的情況呢?中國水網查閱印證,該項目屬于財政部PPP入庫項目,顯示總投資額為超20億(如下圖),根據后期發布的招標公告,項目的預算金額是64億多。
根據2019年浙江省財政廳印發的113號文《浙江省政府投資預算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條指出,對確需通過舉借政府債務建設的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項目建設單位需制定資金(融資)平衡方案,并出具項目現金流和收益情況的評估報告。PPP項目還須提供項目資本金部分的出資說明和財政承受能力分析材料。
目前最官方的分類語系,是財政部與國家發改委關于PPP各自所發布的綱領性文件。其中,財金[2014]113號文中規定了“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和政府付費”的分類方式。
關于污水處理項目的投資回報機制類型,目前社會上的歸類還不是很清楚。有的地方將其歸為使用者付費,有的地方又將其歸為純政府付費,有的地方將其歸為可行性缺口補貼。依據浙江省財政廳印發的113號文規定,純政府付費項目和可行性缺口補助項目都很難通過浙江省財政廳的審批,必須是使用者付費的項目才能通過審批。最近浙江省幾個入庫的污水處理PPP項目都被定為使用者付費。
以上幾點原因,都限制了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項目的管網部分有新建內容,或許還有一定吸引力,因為新建項目在質量上有保證。管理好這部分資產還可以實現一定的建設期利潤。而且,如果將瑞安市其他較大規模的污水廠打包進來,才具有項目廠網一體化的意義。
上述相關咨詢機構專業人士也強調,本項目通過“廠網一體”TOT方式進行謀劃,可能有地方盤活存量資產的考慮,在大方向上值得肯定。但盤活存量也需要充分考慮社會資本作為市場主體對于收益與風險匹配的理性訴求,才能減少因為方案設計瑕疵導致項目流標或廢標的情形。
項目后續將有何進展?中國水網將持續跟蹤報道,敬請關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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