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統籌生態保護環境健康,鞏固安全格局
第一節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
強化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常態化監管。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建設任務,細化管控措施,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全面落實國土空間評估、規劃、管理要求,建立多部門合作精細化落實生態紅線的監督機制,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進一步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確保重要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筑牢生態安全屏障。開展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勘界立標工作,定期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逐步將“綠盾”行動范圍擴展到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強化重點生態功能區開發活動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以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為導向,依法禁止或限制生態環境重要敏感區域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加快建設生態保護監測體系和評估體系。充分運用在線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加快構建和完善生態系統數量、質量、結構、服務功能四位一體和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的自然生態監測網絡。整合生態保護監管數據平臺,推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保護地監管、生物多樣性觀測平臺融合和統一。開展生態狀況評估,通過遙感手段,全面評估生態系統格局、質量和服務功能,以及氣候變化、氣象災害的影響。
第二節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依據《福建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4—2030年)》,推進生態系統、物種、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的調查,摸清生物多樣性家底,準確評估各區域生物多樣性豐富程度。強化生物多樣性觀測站點和觀測樣區建設,開展常態化觀測、監測、評價和預警。將生物多樣性相關內容納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加強城市生態用地保護。加強閩江兩岸灘涂及江心沙洲濕地保護,保障閩江魚類、鳥類遷徙洄游通道通暢。加強城市周邊農田、園地、林地、山地、濕地等生態系統保護,將城市嵌入自然生態系統。控制南臺島地區土地開發強度,保留一定的生態功能,加強濕地保護,維護城市綠島。
加強重點物種保護。加大對重點保護物種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修復力度。加大對公眾關注度低、急需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生境的保護投入。全面提升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和野化放歸能力。革除食用野生動物陋習,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針對興化灣灘涂濕地、羅源灣灘涂濕地、閩江口鱔魚灘濕地保護區、福清灣灘涂濕地、東湖濕地等重要濕地和漁業水域,開展東湖濕地啟動區生態修復等一批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加強候鳥遷徙路徑棲息地保護,建設福清興化灣省級自然保護區。對林業、農業、漁業及中藥材積極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工作。
加強遺傳多樣性保護。重點加強對種質資源的遺傳多樣性保護,對鳳凰單叢茶、長樂海蚌等優良種質實施重點保護。開展林木種質資源普查,建立林木種質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健全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完善生物遺產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開展優良生物遺產資源發掘、整理、檢測、培育、篩選和性狀評價的研究和實踐,強化對國家持有、珍稀瀕危及其有重要價值的生物遺產資源的收集保存。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健全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和植物病蟲害應急反應體系,嚴格管理外來物種引入,開展外來入侵物種調查和監測預警,發展生物、化學和生態等治理技術,積極防控外來有害物種。針對公共衛生防疫需求,不定期開展農貿市場、花鳥市場、畜禽養殖場等重點區域檢查,減少動物源性疾病傳播。開展外來入侵生物安全性評價,防范生物入侵。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加大生物多樣性科普宣傳力度,提升全社會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第三節推進生態修復工程
開展海岸帶保護與修復工程。全面提升沿海防護林的林分質量和生態功能,及時開展林帶更新修復,合理營建堤岸防護林,構建近海海岸復合植被防護體系。加強對現有紅樹林的保護力度,重點保護入海口紅樹林生態系統,在重要灘涂及典型區域恢復種植紅樹林,提高紅樹林在保護海岸堤壩、保持沿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恢復紅樹林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開展閩江口互花米草治理生態修復等治理工程,提升濱海濕地生態功能。開展海堤生態化建設,優化提升海岸帶生態系統的減災功能和海岸防護工程的生態功能。
加強礦山修復。做好綠色礦山建設,完善礦產資源集約開發機制,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重點做好廢渣治理、污染防治、植被恢復,重點恢復生態和修復地形地貌景觀,采取科學的開采方式、選礦工藝、運輸方式和環境保護措施。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探索實施“生態修復+廢棄資源利用+產業融合”的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新模式。加強廢棄礦點監管。強化露天礦采空區復墾工作,創新礦山剝離—采礦—復墾一體化模式,促進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
推進湖泊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大力推廣閩江流域(福州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試點經驗,加快實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產卵場、水生生態系統修復工程,通過引水、調水、閘壩調度等生態補水方式。推進龍江下游區域魚類生境恢復,恢復土著魚類,提升生物多樣性,維持洪水調蓄、水質凈化和景觀美學功能。推進水電站清理整治,保障河道生態流量。
開展森林保護和修復。深入實施“三沿一環”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加強沿海防護林、森林公園建設,加強生態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增強森林災害的有效防控。深入開展“綠進萬家、綠滿榕城”和“村植千樹”活動,積極開展省級森林城鎮、省級森林村莊建設。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繼續保持全國省會城市前列。
第四節提升生態產品供給效益
優化整體生態安全格局。傳承福州城市傳統山水格局,塑造閩江、烏龍江兩大濱水景觀帶,引導城市景觀格局從“小山水”走向“大山海”。構筑連通山海的景觀網絡,構建中心城區“一環眾山護榕城、兩廊兩灣連山海、雙軸貫通融古今四區十片顯特質”的總體景觀結構。重點保護中部旗山-藤山-石竹山形成的生態核心區。針對羅源灣、閩江口、福清灣外東部沿海重要節點、東湖、黃楮林自然保護區、石牛山—福州國家森林公園、鼓山等生態節點加強保護與生態修復。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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