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司法判例采用現場“一次性采樣”作為超標處罰依據,但法院最終判決行政機關敗訴,敗訴原因雖不是不支持“一次性采樣”,而是存在其他程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等情形,同樣計入行政機關敗訴案例總數量。
(2)篩查后樣本案例總數量:
經詳細查閱311份裁判文書后,除重復案件和無關案件,共計172份裁判文書,具體篩查結果如下:

3. 案件整體情況分析
(1) 涉案企業類型分析

(2)案件涉及污水處理廠地域分析
本處污水處理廠僅指適用《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地方城鎮污水處理標準的污水處理廠

(3)案件涉及污水處理廠類型分析

(4)案件涉及污水處理廠適用排放標準

(5)案件結果分析

4. 案件觀點梳理
(1)與天津寶坻案觀點相似案件情況

(2)行政機關敗訴的其他原因梳理

作者簡介:

文黎照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郵箱:wenlizhao@jtn.com
武漢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博士,美國佛蒙特法學院訪問學者,中國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會理事,生態環境部執法案卷評審委員會專家,全國律協和北京律協環資委委員,上海政法學院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客座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化工大學環境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員,連續4年上榜國際知名法律評級機構“Chambers“環境法領域榜單。
文黎照律師在生態環境法律風險及防范,商業交易中的環境風險管控,環境治理或修復項目建設與投融資,環境私益侵權訴訟、環境公益訴訟、行政處罰等糾紛解決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服務多家上市企業、大型央企、跨國公司,并參與多項立法與政策課題研究。文律師長期參與污水處理行業立法、執法政策的研究、案件代理服務,充分了解行業形勢與趨勢。

張倬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郵箱:zhangzhuo@jtn.com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碩士,生態環境部執法案卷評審專家。專業領域為企業合規管理和爭議解決。近年代理安徽、甘肅、內蒙古、貴州、北京等省市以及廣州、南京和唐山等地多起國內影響較大的侵權糾紛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復議和訴訟案件,并參與完成多項立法和執法課題研究工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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