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22)(以下簡稱《生態導則》),這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環評源頭預防作用、指導和規范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的重要舉措。
本次發布的《生態導則》是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11)基礎上進行的修訂。修訂內容充分銜接了《長江保護法》《濕地保護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等法律政策的新要求,通過明確和細化技術內容及要求增強了導則的指導性和操作性,適度簡化了部分污染影響類項目生態影響評價要求,全面契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針對生態保護修復措施等提出相關要求,助力遏制生態形式主義。本次修訂對評價等級、現狀調查和評價、預測分析、保護措施、跟蹤監測、環評文件圖表等多個方面進行了完善和調整。為保障生態導則的順利實施,生態環境部將加強宣貫和培訓,并持續開展導則實施效果評估,收集、總結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需要開展相關后續修訂工作。詳情如下: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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