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強農村水源地監管。依法劃定農村水源地保護范圍,明確水源地管理責任,健全巡檢機制,強化日常保護管理。開展農村水源地環境污染問題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在農村水源地保護范圍內傾倒填埋垃圾、排放廢污水等行為,確保水源地環境安全。(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牽頭,相關區政府配合)
(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1.完善特許經營服務機制。研究建立污水處理服務費與運營績效掛鉤的付費機制,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強化特許經營企業績效考核,保障特許經營項目運行經費投入。將海淀區山后地區、豐臺區河西地區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納入市級中心城區特許經營范圍,研究探索中心城區特許經營范圍內新建(擴建)再生水廠投融資體制。深化水價改革,合理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逐步實現全成本覆蓋。(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牽頭,相關區政府配合)
2.建立資源化循環利用激勵機制。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探索建立分流域再生水利用市場化機制,落實使用者付費制度,引導再生水供水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在合理價格區間內自主協商確定再生水價格。鼓勵再生水供水企業將再生水收益用于擴大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投入。通過政府專項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開展資源化循環利用建設試點工作,暢通社會資本參與渠道,形成市場化良性運轉機制。充分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激勵支持政策,推動再生水廠污泥沼氣、光伏發電及污水(再生水)冷熱能資源循環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
3.探索建立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針對新階段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特點,探索建立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運行、水環境質量和水生態健康狀況的考核指標體系和核算方式。(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
三、支持政策
(十一)完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支持政策
1.中心城區、回龍觀天通苑地區。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按照中心城區特許經營范圍內新建(擴建)再生水廠投融資體制確定的政策執行,50%的征地拆遷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剩余50%的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地區政府承擔。污水管線、再生水管線、溢流污水調蓄凈化設施、污泥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資金和非原管徑原路由排水管線更新改造資金及50%的征地拆遷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剩余50%的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地區政府承擔。(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原管徑原路由排水管線更新改造、雨箅子“平改立”、排水管網錯接混接整治、除臭系統改造、排河口垃圾攔截裝置及一體化處理裝置安裝等建設運營費用由市級財政予以保障。(市財政局牽頭,相關區政府配合)
2.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區。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遷資金由通州區政府承擔。城鎮地區污水管線和再生水管線建設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征地拆遷資金由通州區政府承擔。農村地區污水管線和再生水管線骨干管網建設資金的70%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拆遷資金和剩余30%建設資金由通州區政府承擔。(市發展改革委、通州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其他城鎮地區。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地區政府承擔。污水管線、再生水管線建設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照地區給予差異化支持,其中生態涵養區城鎮地區為90%、平原區城鎮地區為70%;剩余部分建設資金和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地區政府承擔。(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其他農村地區。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地區、鄉鎮政府共同承擔。污水管線和再生水管線骨干管網建設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照地區給予差異化支持,其中生態涵養區農村地區為90%,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農村地區為50%,其他農村地區為70%。(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完善農村地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運營維護支持政策
市級財政對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廠(站)和管網運行維護實行差異化支持政策,對生態涵養區農村地區和城市副中心規劃范圍以外的通州區農村地區給予70%的運營維護補貼,對平原區農村地區給予60%的運營維護補貼,對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農村地區給予50%的運營維護補貼。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廠(站)運營維護補貼基數為0.5-3.2元/立方米,農村地區污水管線、再生水管線、雨水管線維護補貼基數為20元/米·年。(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牽頭,相關區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市統籌、區負責的工作機制,成立市級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城鄉水環境治理工作,成員單位由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綠化局等部門組成;專班下設深化改革組、規劃指導組,分別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牽頭,負責加強對各區和市排水集團的服務指導;專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承擔專班日常工作。各區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區級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本地區城鄉水環境治理工作,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力度,確保項目按計劃實施。
(十四)強化監督考核
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將目標任務逐項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形成年度工作計劃,報市級專班辦公室。市級專班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年度工作計劃,將各項重點任務納入市總河長令,強化監督考核。對履職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十五)加強社會共治
廣泛開展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宣傳普及,建立水資源浪費、水環境污染、水生態破壞等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激發市民群眾參與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熱情,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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