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強化農業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研究開展新一輪農業氣候資源普查和農業氣候區劃工作。優化完善農業氣象觀測設施站網布局,分區域、分災種發布農業氣象災害信息。加強旱澇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和農業生產防災救災保障。健全基層動植物疫病蟲害監測預警網絡。抓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常態化防控和重點人獸共患病源頭防控。提升重點區域森林草原火災綜合防控水平。
三、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
(十)推動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堅持產業需求導向,構建梯次分明、分工協作、適度競爭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前沿技術突破。支持農業領域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平臺建設,加強農業基礎性長期性觀測實驗站(點)建設。完善農業科技領域基礎研究穩定支持機制。
(十一)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完成全國農業種質資源普查。構建開放協作、共享應用的種質資源精準鑒定評價機制。全面實施生物育種重大項目,扎實推進國家育種聯合攻關和畜禽遺傳改良計劃,加快培育高產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鹽堿作物等新品種。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種產業化步伐,有序擴大試點范圍,規范種植管理。
(十二)加快先進農機研發推廣。加緊研發大型智能農機裝備、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和園藝機械。支持北斗智能監測終端及輔助駕駛系統集成應用。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探索與作業量掛鉤的補貼辦法,地方要履行法定支出責任。
(十三)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加快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技術推廣應用,推進水肥一體化,建立健全秸稈、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畜禽糞污等農業廢棄物收集利用處理體系。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和觀測試驗基地建設。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加強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建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測制度。出臺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嚴格執行休禁漁期制度,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鞏固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成果。持續開展母親河復蘇行動,科學實施農村河湖綜合整治。加強黃土高原淤地壩建設改造。加大草原保護修復力度。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落實相關補助政策。嚴厲打擊非法引入外來物種行為,實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種防控攻堅行動,加強“異寵”交易與放生規范管理。
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十四)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壓緊壓實各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責任,確保不松勁、不跑偏。強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兜底保障。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五)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把增加脫貧群眾收入作為根本要求,把促進脫貧縣加快發展作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產業就業,不斷縮小收入差距、發展差距。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力爭提高到60%以上,重點支持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鼓勵脫貧地區有條件的農戶發展庭院經濟。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幫扶,持續推進消費幫扶示范城市和產地示范區創建,支持脫貧地區打造區域公用品牌。財政資金和幫扶資金支持的經營性幫扶項目要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貧項目資產。深化東西部勞務協作,實施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確保脫貧勞動力就業規模穩定在3000萬人以上。持續運營好就業幫扶車間和其他產業幫扶項目。充分發揮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保障作用。深入開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一批補短板促振興重點項目,深入實施醫療、教育干部人才“組團式”幫扶,更好發揮駐村干部、科技特派員產業幫扶作用。深入開展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專項行動和搬遷群眾就業幫扶專項行動。
(十六)穩定完善幫扶政策。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開展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成效監測評價。保持脫貧地區信貸投放力度不減,扎實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幫扶項目的金融支持。深化東西部協作,組織東部地區經濟較發達縣(市、區)與脫貧縣開展攜手促振興行動,帶動脫貧縣更多承接和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持續做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調整完善結對關系。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研究過渡期后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
五、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七)做大做強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實施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業等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引導大型農業企業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向產地下沉、向園區集中,在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主產區統籌布局建設農產品加工產業園。完善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改造提升產地、集散地、銷地批發市場,布局建設一批城郊大倉基地。支持建設產地冷鏈集配中心。統籌疫情防控和農產品市場供應,確保農產品物流暢通。
(十八)加快發展現代鄉村服務業。全面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加快完善縣鄉村電子商務和快遞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縣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動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大力發展共同配送、即時零售等新模式,推動冷鏈物流服務網絡向鄉村下沉。發展鄉村餐飲購物、文化體育、旅游休閑、養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下鄉。
(十九)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繼續支持創建農業產業強鎮、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支持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深入推進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實施鄉村休閑旅游精品工程,推動鄉村民宿提質升級。深入實施“數商興農”和“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鼓勵發展農產品電商直采、定制生產等模式,建設農副產品直播電商基地。提升凈菜、中央廚房等產業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培育發展預制菜產業。
(二十)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產業。完善縣鄉村產業空間布局,提升縣城產業承載和配套服務功能,增強重點鎮集聚功能。實施“一縣一業”強縣富民工程。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向中西部地區、向縣域梯度轉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邊縣域布局關聯產業和配套企業。支持國家級高新區、經開區、農高區托管聯辦縣域產業園區。
六、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強化各項穩崗紓困政策落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穩崗傾斜力度,穩定農民工就業。促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測預警機制。維護好超齡農民工就業權益。加快完善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制度。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建設。在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適當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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