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肇慶市委批準,肇慶市紀委監委對肇慶市生態環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程海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海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和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在相關環保事項以及職級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程海濱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肇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肇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程海濱開除黨籍處分;由肇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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