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海市發布了《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優化治理路徑技術指引》,該文件著重指出,在農村地區生活污水的治理中,需綜合考量人口集聚度、環境敏感度及生態承載力等因素,確保與國土空間規劃、水環境功能區劃、濕地規劃和排水規劃等緊密銜接。通過精準規劃與科學評估,明確區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并充分尊重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和農民意愿,分類、分級、分步有序推進,科學合理地確定治理模式和工藝。
該《技術指引》提出,針對未治理農戶,應開展細致的評估工作,形成“一村莊一方案”;對于僅有零星農戶未實施治理的村莊,則無需單獨編制方案。同時,根據村莊規劃性質對未治理農戶進行分類治理。對于現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應全面評估設施建設年限、設計規模、進出水水量水質、運維養護成本和技術經濟能力等內容,形成“一設施一方案”。對于污水產生量少且能滿足“三基本”要求的村莊,可考慮暫停運行、報廢拆除或轉移利用治理設施;對于有必要繼續運行的設施,則分類分級實施優化改造。
在處理工藝方面,文件詳細列出了不同工藝的適用場景,如活性污泥法(MBR、AAO)適用于重要水體附近、對出水水質要求高的區域;生物膜法(接觸氧化、生物濾池)則適用于水量水質波動大或污染物濃度較高的場合;生態處理法(人工濕地、土壤滲濾)則更適用于進水濃度低、出水水質要求不高或零星散戶的污水處理。在選擇工藝時,應避免盲目追求高去除率和高水質標準,減少不必要的高能耗、高碳耗強化處理工藝。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王洪臣教授曾提到,“選擇農村污水處理的技術,應以方便日后運行為最主要考量,一切不方便在農村運行的技術,都不適合采用。”同時,近年來兩會代表委員們也針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了諸多寶貴建議,如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將運維費用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培育專業化市場運維,以及構建“戶分類、村收集、鎮處理”的協同體系等(從“治理”到“振興” 兩會代表委員對“農村污水”都提了哪些建議?)。
農村污水治理不僅是環境工程,更是鄉村振興的基石。因此,應從精準規劃、技術適配、市場化運作、全民參與四個維度出發,打造“規劃科學化、技術適配化、市場化運維、參與全民化”的“四維協同”治理新模式。這需要政府、社會和企業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實現“望得見山、看得見水”的美麗鄉村愿景。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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