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固廢網了解到,美晨科技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5﹞9 號。據悉,早前因美晨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美晨科技立案調查。
經查明,2014 年 9 月,美晨科技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方式收購郭柏峰等持有的杭州賽石園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石園林)股權,賽石園林自此成為美晨科技全資子公司。
2014 年至 2018 年,賽石園林通過虛假采購勞務、苗木等方式虛增工程施工成本及完工百分比,從而虛增收入、利潤;通過虛假銷售苗木、虛減相關費用、收入成本錯記等方式虛增收入、利潤,導致美晨科技累計虛增收入143,777.67 萬元,累計虛增利潤 65,796.49 萬元。
其中,2014 年至2018 年美晨科技分別虛增收入 2,365.78 萬元、37,264.15 萬元、72,560.51 萬元、21,518.84 萬元、10,068.39 萬元,占當期對外披露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2.06%、20.67%、24.60%、 5.53%、2.88%;分別虛增利潤總額 2,292.64 萬元、18,854.12 萬元、25,957.81萬元、11,742.97 萬元、6,948.95 萬元,占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為17.91%、75.64%、49.78%、15.49%、15.58%。美晨科技 2014 年至2018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認為,美晨科技 2014 年至 2018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涉嫌違反了 2005 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 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 2005 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行為。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追究了時任賽石園林董事長郭柏峰,以及美晨科技與賽石園林一眾涉及此案的高管的責任。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 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擬決定:
一、對山東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 萬元罰款;
二、對郭柏峰、張磊(1977 年 2 月出生)、李榮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三、對鄭召偉給予警告,并處以 25 萬元罰款;
四、對張磊(1981 年 12 月出生)、劉建裕、孫淑芹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 萬元罰款;
五、對李煒剛給予警告,并處以 15 萬元罰款;
六、對徐海芹、邵高賢、羅旭、成君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 萬元罰款。
當事人郭柏峰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 115 號)第三條第七項、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我局擬決定對郭柏峰采取 10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美晨科技在另一則公告中表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9.4 條規定,由于美晨科技披露的 2014 年至 2018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其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美晨科技”變更為“ST 美晨”;股票代碼不變,仍為“300237”;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 20%。
美晨科技表示,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但不屬于觸及強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對此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公司將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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