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市公司ST納川發布公告稱,于近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閩 0505 執恢74 號《限制消費令》、《執行裁定書》。

《執行通知書》顯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與被執行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江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經查,被執行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江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裁定如下:
1)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江等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銀行存款;
2)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江等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江等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4)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江等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限制消費令》則顯示,因被執行人陳志江、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法院決定自本令生效之日起對被執行人陳志江、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此外,ST納川同時發布了《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公告顯示,ST納川預計2025年度利潤總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三者孰低為負值,且扣除后的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同時,ST納川2024年度內控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預計2025年度內控審計報告仍為否定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在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據悉,被執行人陳志江為ST納川原董事長。2024年6月,陳志江因個人身體原因申請辭去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但在新任董事會選舉結果出爐之前,繼續履行董事、董事長、代理董事會 秘書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中的相關職責。
2026年1月30日,ST納川選舉產生了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會同意選舉金超女士擔任公司董事長。此次換屆完成后,陳志江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相關職務,且不再擔任ST納川任何職務。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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