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zhuǎn)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沿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審批項目用海有關問題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8-23 |
| 發(fā)文單位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 文件號 | 粵府辦[2002]65號 | ||
| 摘要 |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沿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審批項目用海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6號,以下簡稱《通知》)轉(zhuǎn)發(fā)給你們,并經(jīng)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學習、領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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