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9-14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民國90年09月14日訂定 第1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所屬水庫之發電、給水、灌溉、防洪及觀光,有效管理及循環運用水資源經營之效益,特設置水資源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并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2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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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9-14 |
發文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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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民國90年09月14日訂定 第1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所屬水庫之發電、給水、灌溉、防洪及觀光,有效管理及循環運用水資源經營之效益,特設置水資源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并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2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