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收費標準》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1-31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經水字第09404600840號 |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經濟部經水字第0940460084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條;并自發布日施行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十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 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應繳報名費及術科考驗費,合計新臺幣四千五百元。第3條 地下水鑿井技工經考驗合格,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證書費,始得領取考驗合格證書;申請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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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1-31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經水字第09404600840號 |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經濟部經水字第0940460084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條;并自發布日施行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十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 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應繳報名費及術科考驗費,合計新臺幣四千五百元。第3條 地下水鑿井技工經考驗合格,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證書費,始得領取考驗合格證書;申請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