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范和應對地震災害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5-13 |
發文單位 | 環境保護部 | ||
文件號 | 環明傳[2008]3號 | ||
摘要 | 各有關地區省環境保護(廳)局: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里氏7.8級地震,波及全國多個省份,為防范地震災害后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確保環境安全,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提高地震災害可能引發次生環境事件的認識,避免因環境污染問題影響當地災后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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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5-13 |
發文單位 | 環境保護部 | ||
文件號 | 環明傳[2008]3號 | ||
摘要 | 各有關地區省環境保護(廳)局: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里氏7.8級地震,波及全國多個省份,為防范地震災害后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確保環境安全,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提高地震災害可能引發次生環境事件的認識,避免因環境污染問題影響當地災后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