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類型 | 指導文件 | 頒布日期 | 2021-04-06 |
發文單位 |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 | ||
文件號 | 甘建城〔2021〕109號 | ||
關鍵詞 | 垃圾分類 生活垃圾分類 | ||
摘要 | 至2022年,嘉峪關市、定西市、酒泉市、金昌市、合作市在城區范圍內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天水市、白銀市有一個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另一個區至少有一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其他地級城市、臨夏市及蘭州新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提高。 至2025年,力爭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規章制度體系;全省14個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城區及蘭州新區城區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其他縣城、縣級市結合實際自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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