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9年國家環境監測網實驗室能力考核計劃的通知
標準類型 | 行業標準,國內 | 實施日期 | 2019-04-04 |
發文單位 |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 ||
標準號 | 總站質管〔2019〕118號 | ||
關鍵詞 |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中心 | ||
摘要 |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布《關于發布2019年國家環境監測網實驗室能力考核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環境監測總站計劃將從土壤中鉻,地表水中化學需氧量、揮發酚和石油類,空氣中VOCs和固廢中鉛等幾個項目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等有關實驗室進行考核。通知中考核對象分為必考對象和自愿報名兩類,其中省級和338地市級環境監測站為必考對象,共368家單位,其他單位所有項目均自愿參加,鼓勵社會化檢測機構參加。考核時間計劃分別安排在2019年4月、5月、8月、11月進行,屆時會發布正式文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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