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水利廳公布省級節水型載體復查結果,全省共有362個載體通過復查,48個不合格載體被撤銷節水型載體稱號。
根據江蘇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省級節水型社會載體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省級節水型載體每3年復查一次。本次省級節水型載體復查工作涉及相關單位共410家,包括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單位、節水型高校、節水型社區和節水型灌區等五大類。復查工作委托各市水利(務)局開展,采取聽匯報、查資料和看現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各市復查的基礎上,省水利廳進行了抽查。
據了解,今后江蘇省水利廳每年將定期對到期的省級節水型載體進行復查,以進一步規范全省節水型載體管理,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編輯: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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