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網編者按 目前,我國地下水污染事件時有發生,企業污水直排地下的做法已存在多年,地下水污染形勢嚴峻。通過第三方采購服務來解決污水處理問題,是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地下排污的一種有效途徑。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環保產業研究所所長、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總編傅濤曾指出,環境服務業外部化服務,就是鼓勵由第三方提供環境服務,直接面向環境效果:即排污企業和治污企業這兩類責任主體以合同或契約的方式,向專門提供環境服務的責任主體采購明確的環境服務并依據環境效果支付相應的費用。外部化服務也就是合同環境服務,是我國環境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商業模式,在環境治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近日網友通過微博發布的“濰坊市企業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層,致命性污染地下水卻可逃避監管”的消息,使地下水污染成為近期繼空氣污染之后一個新的熱議話題。據消息稱,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進行多年,早在2010年5月份《半月談》就刊發了《地下排污:致命威脅悄悄逼近》的報道,除了挖滲坑、滲井偷排外,有的污染企業竟用高壓泵將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而南方的一些企業甚至將污水排入地下溶洞,這些違法排污行為,對我國地下水環境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60%遭到嚴重污染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緩
中國地質調查局專家稱,全國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嚴重。目前我國657個城市中,有400多個城市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地下水污染已經嚴重威脅到了人們的身體健康,部分地區居民對地下水安全產生了質疑,污染的地下水致病等問題已經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地下水治理修復工作刻不容緩。
以山東為例,去年媒體揭露多起地下水污染事故:山東寧陽化工園區污染地下水;華泰集團在東營廣饒縣大王鎮違規填埋造紙廢塑料渣對地下水造成了嚴重威脅;山東博興企業及濰坊坊子區塑料顆粒加工作坊排污等都對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而全國其他地區類似的地下水污染事件也屢見不鮮,致使我國地下水污染不僅污染組分越來越復雜,而且受污染的水體面積不斷擴大,污染程度和污染深度都在不斷增加;污染正在由點狀污染、條帶狀污染向面上擴散;由淺層污染向深層污染滲透;由局部向區域擴散;由城市向周邊蔓延,而且不同程度地均呈現出加重和爆發的趨勢。我國亟須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監測體系,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針對不同的污染類型研發相應的修復技術,全面改善地下水環境。
服務外部化 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劑良方
三方群體需齊發力。企業污水直排地下的做法已存在多年,但一直未引起政府和公眾的重視,原因何在?問題首先歸咎于排污企業:《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指出,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等排放、傾倒或利用無防滲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防止污染地下水。但是企業卻把污水排向深層地下,逃避污染治理責任,環保意識薄弱,對地下水資源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不僅對地下水污染危害認識不到位、防治力度不夠,甚至基于對地方GDP增長的追求而對企業排污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導致在監管體系建設、法規標準制定及執行層面上,嚴重妨礙了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另外,公眾是地下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要積極肩負起監督者的職責,參與到地下水污染防護和監督工作中,增強保護地下水的危機意識和責任感。
合同環境服務為治理良策。那么如何協調各方責任關系,避免污染事件的發生呢?企業偷排污水的根本,是在逃避治污責任、逃繳排污費用。這一問題可以通過第三方采購服務來解決:即通過“排污企業治污服務外包、治污企業收費治理、政府監管或采購服務”的“合同環境服務”模式,由專業環境服務公司實施治污的外部服務,而不是污染企業自己治理。這樣,節約下來的排污費用排污企業與環境服務商可以共享,理順了各方的責任關系,達到了環境治理的目地,從源頭避免了地下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日前環保部發布的《關于發展環保服務業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和服務提供機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將滿足環保市場需求作為發展環保服務業的主要著力點,在改善環境質量狀況、治理環境污染的過程中,帶動環保服務業發展。
編輯:鄭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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