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由市水務局牽頭對納入取水許可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用水管理,確保全市用水總量控制指標不超過14.01億立方米,建立萬畝以上灌區監控信息名錄。督促榆中縣、永登縣政府按照全省地下水超采區治理方案,細化具體實施步驟和措施,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地下水超采區治理任務,永登縣地下水超采區逐步調整種植結構,采取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壓減水量,榆中縣地下水超采區用已實施的水源代替原有機井,到2020年,用引洮水源代替榆中縣超采區的現有水源,封閉機井。
由市建設局牽頭研究制定高檔洗浴、洗車、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等特殊行業用水定額。督促新改擴建項目用水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
2.提高用水效率
加強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積極推廣噴灌、滴灌、高標準管道灌溉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積極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推行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用水定額管理制度。2017年底,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48,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控制在60立方米以內,計劃新發展農田高效節水灌溉面積3萬畝,其中:永登縣0.8萬畝,榆中縣1萬畝,西固區1.2萬畝。
由市工信委牽頭對照國家鼓勵類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引導工業企業提高廢水重復利用率。對重點用水企業進行動態監測,督促企業對照工業用水定額標準,到2020年,電力、鋼鐵、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醫藥、淀粉、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要達到先進定額標準。樹立節水型典型企業,鼓勵企業創新節水工作模式,深挖工業節水潛力,不斷提高節水效率。
3.枯水期生態流量保障
市水務局牽頭協調黃委會加大枯水期黃河的下泄水量,達到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取水所需的最小流量,保障蘭州市自來水供水安全。
4.完善水資源考核評價體系
由市水務局牽頭,啟動全市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核定工作,對排污量超過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地區,限制新增取水。繼續組織做好全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限制納污能力“三條紅線”相關控制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價。
5.嚴控地下水超采
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在全市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的區域進行地質災害現狀穩定性、危害及危險性評估。公布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范圍,制定地下水超采區壓采實施方案,逐步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嚴格控制全市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
由市建設局牽頭,根據已建立的機井信息名錄數據庫,出臺制定全市未經批準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關閉方案。
(七)水生態環境保護
1.排污管理和風險防控
由市環保局牽頭繼續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繼續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范圍,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管理平臺建設,做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做好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確保排污單位達標排放,加強排污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定期向社會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依據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工作,建立企業紅牌、黃牌警示處罰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通過環保掛牌督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工作,繼續加強沿黃河干支流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物和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工業企業、工業聚集區、石油平臺等行業風險源企業清單內工業環境風險防控工作,組織開展1-2次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由市環保局牽頭評估現有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2017年底前按照國家公布的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并逐步淘汰替代。組織開展全市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2017年底前建立生產、使用環境激素類化學品調查數據庫。
由市發改委牽頭繼續做好全市加油站雙層罐改造工作,確保新建、改建、在建、改造、遷建的加油站必須為雙層罐,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加油站雙層罐改造工作。
2.水生態環境安全保障
(1)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一是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按照《蘭州市六縣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繼續推進全市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任務,2017年度完成七里河區茍家灣等人飲工程規范化建設工程。二是由各縣區政府繼續加強全市飲用水水源地劃分工作,組織完成轄區內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劃定報市政府審批;2017年起逐年組織對1000人以下的農村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合理劃定管控防護范圍,加大監督管理,確保飲用水安全。三是由市水務局牽頭大力推進雙水源建設工程,由各縣區政府負責,積極推動縣區“雙水源”建設工作,做好項目前期調研準備工作。四是繼續做好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2)城市黑臭水體治理
嚴格按照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印發蘭州市城區河洪道黑臭水體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蘭政辦發〔2016〕170號)和責任分工,采取控源截流、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活水循環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3)保護水體生態環境
由市農委牽頭于2017年底前,按照省級相關部門安排,制定實施黃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方案。
(八)各方責任及公眾參與
1.環境信息公開
落實《蘭州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總體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每年1月前公布本轄區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年度工作方案,按期公開水環境質量狀況、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情況,每月公布出廠水常規42項指標中的適用指標,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