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1.全面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進度。全市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晉陽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全面完善各項設施,早日達產達效,發揮減排效益。加快推進汾東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力爭2018年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設(35萬噸/日)。古交市第二生活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實現古交城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清徐縣縣城污水處理廠完成日處理3萬噸擴容改造工程。(市城鄉管理委員會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加快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建設萬人以上鄉鎮集中污水處理設施,2017年底前完成已批準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重點鎮建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環境保護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全面實施城鎮合流制系統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擴容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實現國家要求的2017年底省會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目標。(市城鄉管理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環境保護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推進污泥處理處置。2017年建成太原市環衛產業示范基地污泥處理處置項目(日處理城鎮污水廠污泥700立方)。開展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達標改造工作,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75%。(市城鄉管理委員會、市市容環衛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委員會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促進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各縣(市)于2017年底前完成市區再生水利用規劃編制并實施。全面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晉陽污水廠12萬噸/日中水回用系統投運。(市城鄉管理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6.加強城鎮節水。加快城市(含縣城)居民用水“一戶一表”改造,已完成“一戶一表”改造的全部推行“階梯式”計量水價。新建公共建筑采用節水器具,既有建筑進行節水改造。2017年底前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過50年、材質落后和漏損嚴重的供水管網,2017年底前公共管網漏損率低于12%。鞏固國家節水型城市成果,推進有條件縣(市)的創建工作。(市城鄉管理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水務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全面開展河道生態環境綜合整治
1.加快汾河水庫生態環境治理工程。完成嵐河濕地工程和汾河水庫上游汾河干流地工程建設,保障汾河水庫水質穩定達標。(婁煩縣政府負責實施)
2.加強市區河道水生態建設。綜合整治北澗河、北沙河、北排洪渠、玉門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冶峪河、風峪河,實施源頭治理,蓄水調洪,雨污分流。實現河水復清。打造多條快速交通,建成綠色長廊,生態環境得以全面提升。(市城鄉管理委員會牽頭,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市城鄉規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參與,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政府負責落實)
3.全力完成黑臭水綜合治理工作。采取截污納管、明渠覆蓋、雨污分流等措施,全面整治黑臭水體,在2016年完成7條治理的基礎上,加大治理力度,年內完成剩余的黑臭水體治理任務,實現國家要求的省會城市2017年底前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的目標任務。每半年一次向社會公布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情況。古交市建成區于2017年底前基本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市城鄉管理委員會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委員會等參與,城六區、古交市政府負責落實)
4.加大重點河段綜合治理項目建設進度。清徐縣白石南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建成投運,實現美錦橋考核斷面達標;完成陽曲縣楊興河綜合整治工程,年底楊興河考核斷面水質具備達標條件。加快汾河古交下游濕地建設工程,為掃石橋斷面達標提供保障。組織開展汾河溫南社國考斷面上游濕地工程建設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為實現溫南社國考斷面達標奠定基礎。(市水務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環境保護局等參與,清徐縣政府、古交市政府、陽曲縣政府負責落實)
5.加快推進汾河治理三期工程建設。2017年完成汾河南延三期水利工程建設,汾河小店橋斷面水質達到考核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水務局等參與,小店區、晉源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開展養殖業糞便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60%以上配套建成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等設施;散養密集區合作建設集中處理中心,對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鼓勵使用生物農藥和有機肥,控制化肥、農藥使用量比上年各消減3%。(市農業委員會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集中治理畜禽養殖集聚區。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工作,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委員會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2017年新增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38個。(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鄉管理委員會、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委員會、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加強交通運輸污染控制
1.加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2017年6月底前,完成船舶垃圾接收點、船舶油污回收點設立情況排查工作,建立應設立的船舶垃圾接收點、油污回收點清單,年內完成建設任務的20%。(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和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編輯:李艷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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