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鄉(xiāng)管網PPP項目:
新建管網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的方式實施;存量管網及泵站采用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實施。

2、農村污水治理PPP項目:
項目分兩個標段采購兩個社會資本合作方,組建兩個項目公司負責標段范圍內的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維護。
新建設施部分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方式,已建設施采用OM(委托運營)方式。

(四)創(chuàng)新亮點
本項目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將同類領域的存量和新建項目進行捆綁打包,有利于政府盤活存量資產、合理安排財政支出;社會資本選擇上突出專業(yè)運營能力,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和工藝優(yōu)化,強調項目運營績效考核,建立多元化的按效付費機制,有利于水務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的提高;地方政府以環(huán)保項目落地促進產業(yè)升級,帶動宜興“環(huán)保之鄉(xiāng)”大發(fā)展。
1、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創(chuàng)新投融資模式
將宜興市城鄉(xiāng)生活污水治理進行統(tǒng)籌考慮,統(tǒng)一規(guī)劃、因地制宜的采用集中和分散式治理模式。形成管網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污水治理體系,以到達全面有效覆蓋整個宜興市的生活污水治理領域。
將市區(qū)和農村區(qū)域適宜采用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的污水納入污水管網體系,統(tǒng)一運營管理。而農村中的自然村則主要采用分散處理的模式,以減少集中處理的成本投入。
基于分散和集中的不同治理模式,投融資模式上劃分兩個PPP項目實施,分別選取不同的投資人,實現投融資模式的多元化;并促進有效競爭,有利于在不同的技術領域選擇最優(yōu)的社會資本合作方。
2、因地制宜選擇多種工藝、優(yōu)化設計方案
農村污水治理項目實施客觀環(huán)境條件復雜。原各鄉(xiāng)鎮(zhèn)污水處理技術基礎水平參差不齊。通過數十家有實際運營經驗的污水處理企業(yè)競爭,比選適合項目具體實際的成熟工藝,最終結合現有條件選用多種污水治理工藝技術:在農戶居住比較分散的區(qū)域采取就地收集、處理和達標排放的分散式處理工藝;在居民居住相對集中地區(qū)采取納管、相對集中的工藝。項目公司成立后,將對項目進行優(yōu)化設計,針對每戶具體情況采用非標的定制式設計方案,做到真正的因此制宜。
3、創(chuàng)新融資方式,控制地方債務
PPP模式下,項目公司作為融資的義務主體,在實施過程中可采取項目預期收益權作為擔保通過銀行貸款、產業(yè)基金債券投資等方式進行融資,同時,項目要求中選社會資本在響應文件中出具融資承諾函,承諾在項目公司未完成融資任務時將負責不足資金的籌措。
關于融資渠道的選擇充分體現了競爭性,主要表現在:一、競爭性磋商招選社會資本的過程也是企業(yè)競爭各項報價的過程;二、項目方案設置,若政府方掌握的融資渠道的融資利率及綜合條件優(yōu)于社會資本方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融資方式的,則項目公司應采用政府提供的融資渠道,并根據融資利率的下降幅度以及社會資本中標時確定的資本金內部收益率計算相應調減少服務費價格。通過融資利率和融資渠道的比選,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政府的支出責任,符合財政部50、87號文的要求。
4、嚴格建設質量和造價控制
關于項目建設質量和造價控制,主要通過以下途徑實現:
在施工采購方面,由項目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施工方和設備供應商,但具體的招標需求和需求標準須經政府方確認,從而實現政府對工程質量及成本的把控。
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在保證不突破可研總投資估算的前提下,遵循工程造價的過程控制規(guī)范原則。在社會資本磋商報價要求方面,對于主要的污水處理設備設置限價區(qū)間,將未來能采購性價比更高的設備作為社會資本方必備的競爭條件,從而加強了政府對設備質量及成本的有效把控。另外,通過競爭工程下浮率控制項目建設成本,并約定通過經審計確定的項目決算計算投資額和政府付費額。
在監(jiān)理選擇方面,項目公司也應以招標的方式選擇項目的監(jiān)理單位,但監(jiān)理單位中標后需與項目公司、政府方簽訂三方協議,協議中需明確項目監(jiān)理費用需經政府方認可后方能支付,從而間接地實現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管。
5、高標準運營,績效化考核
項目通過競爭性方式引入擁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社會資本進行污水處理的運營 ,政府設置相關技術和運營標準,作為采購文件的附件,并要求中選社會資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制定不低于政府方標準的具體運營規(guī)范。
項目將新建物聯網和智能化系統(tǒng),并與宜興市整體體系無縫對接,對污水處理設施和設備進行各項信號采集、整理、存儲、分析和應用,實施遠程監(jiān)控。
另外,項目結合江蘇省、宜興市相關要求制定建設與運營維護績效考核標準,并將該考核結果與政府支付的服務費掛鉤,促使項目公司按照高標準的運營質量和效率實施污水處理項目。
6、資產歸政府所有,合理安排設備增減的調整
項目雖由項目公司投資建設,但資產設施所有權歸屬政府方,項目公司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對項目運營期后可能存在的設備增減現象,項目方案也作了合理安排:
在項目運營期間,發(fā)生農戶搬遷等原因造成的污水處理服務農戶減少、污水處理設施閑置的現象時,經合作雙方確認后,政府方可以不再支付該戶污水處理服務費中的運營成本。設備閑置后,項目公司可與政府方協商對相關設備的購買、處置事宜。同時,設備減少后,社會資本應對減少服務農戶的在運行設施的優(yōu)化合并。
7、多樣化的付費機制
針對項目設施的不同特性,政府方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采用不同付費方式向項目公司支付服務費:
(1)農村污水治理采用戶均單價的方式確定服務費。將項目的建設成本、運營成本、財務費用、稅費及合理利潤按服務農戶數量進行均攤,最終按實際服務農戶數量經審計確定項目公司服務費。戶均單價包括:一體化分散式污水處理服務費戶均單價,納管管網服務費戶均單價,無動力分散式處理服務費戶均單價。此計費方式避免了農村污水難以計量污水處理量的弊端,創(chuàng)新了農村污水付費機制。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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