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固廢網獲悉,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實施方案》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全面提升山東省環境監測質量和環境管理水平,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創新機制、健全法規,多措并舉、綜合防范,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的基本原則,到2020年,通過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保障責任體系,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防范和懲治機制,確保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獨立公正開展工作,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責任體系,防范和懲治不當干預
1.明確責任分工。各級黨委和政府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并對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負領導責任。
各級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環境監測機構負監管責任,其他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環境監測機構的數據質量管理。各相關部門對發現的干預環境監測的行為,應當及時組織調查,并將調查材料移交有干部管理權限的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建立約談機制。對弄虛作假問題突出的市、縣(市、區),省環保廳可公開約談其政府負責人,被約談地方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和表態,按要求查處和整改,向省環保廳書面報送約談落實情況。被生態環境部約談的市,省環保廳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提出處分建議,交由所在地黨委和政府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生態環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市級環境保護部門可參照建立本行政區域約談機制。
3.嚴格責任追究。根據有關規定,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干擾環境監測活動的行為,依紀依法進行處分處理,并內部通報。對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公開通報。著力加強環境保護部門責任追究,對環境保護部門領導干部和相關工作人員干擾環境監測活動的,依紀依法嚴肅處分處理。
4.實行干預留痕。環境監測機構按照環境監測干預留痕和記錄的有關規定,制定并嚴格落實干預留痕和記錄制度,確保對不當干預行為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質存儲、歸檔備查。相關人員要如實記錄和保存黨政領導干部與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干預環境監測的批示、函文、口頭意見或暗示等信息,對不如實記錄或隱瞞不報不當干預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通報批評和警告。
(二)強化數據質量主體責任,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
5.明確主體責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環境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其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監測人員和數據審核人員分別對監測數據和監測報告的真實性終身負責。對違法違規操作或直接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排污單位對自行監測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要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監測標準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制定監測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記錄、監測報告,對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并按規定公開相關監測信息。排污單位不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不公開或不如實公開監測信息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6.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或參與弄虛作假的,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公安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有實施或參與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等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
環境檢測機構在提供環境服務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要在相關民事公益訴訟或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中承擔連帶責任。
排污單位存在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環境保護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強令、指使、授意、默許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對通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環境保護部門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三)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規范監測行為
7.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環境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建立與其環境檢測工作范圍相適應、覆蓋環境檢測工作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8.嚴格規范檢測行為。各類環境檢測機構和排污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生態環境部統一的環境監測標準規范開展檢測活動。嚴格落實環境監測全過程質量控制制度,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重點排污單位要依法安裝使用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定期檢定或校準,保證正常運行。自行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測的實驗室比對,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確保監測數據完整有效。逐步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確保正常運行。
(四)加強能力建設,強化監督檢查
9.強化高新技術應用。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在環境監測和質量管理中的應用,建設涵蓋水、大氣、土壤、生態、核與輻射、噪聲、污染源、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等要素的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提升環境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設水、氣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網絡化質量控制平臺,完善全過程和遠程質量控制能力,實現對異常數據的智能識別、自動報警。開展環境監測新技術、新方法和全過程質量控制技術研究,加快便攜、快速、自動監測儀器設備的研發與推廣應用,提升環境監測科技和質量控制水平。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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