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構建綠色產業鏈條系統。大力壓減過剩產能,對鋼鐵、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實行產能減量置換。確?;膺^剩產能取得實質性進展,鋼鐵、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過剩、落后產能有序退出。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6類嚴于國家的地方標準,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產品生命周期綠色管理。
大力發展新型環保產業。著力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產業,加強科技創新引領,著力引導綠色消費,大力提高節能、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培育發展一批骨干企業。大力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積極探索區域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鼓勵新業態發展和模式創新。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或清潔化改造。
(二)推進能源資源高效利用。強化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強化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到2020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21%。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三條紅線。嚴格落實省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大幅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物耗,按照省要求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鼓勵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綠色建筑比例,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到2020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2%。按省要求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統籌深化城市低碳試點。
(三)推進公眾生活綠色健康。引導公眾綠色生活。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科學知識,提高公共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氛圍。開展創建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綠色商場、綠色餐館等行動。大力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節約用水用電。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公眾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
四、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一)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強化散煤治理和燃煤鍋爐整治,持續減少燃煤消費,采取綜合措施,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對全市火電、燃煤工業企業和社會居民用煤實施總量控制,對新增耗煤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由縣(市、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到2020年,基本實現“禁燃區”燃煤清零,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5%。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加快推進外電入市工程建設。提升清潔能源比重,大力發展非化石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促進用能結構日趨合理。因地制宜,加快實施冬季清潔取暖,科學設定氣代煤、電代煤目標進度和改造數量、方式,積極推進風電、光伏太陽能、光熱能、地熱等取暖方式。到2020年,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強化劣質散煤管控,嚴控工業和民用燃煤質量,嚴厲打擊輸入、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到2020年底,全市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對35蒸噸/小時以上及保留燃煤鍋爐進行提標改造。
(二)著力推進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和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實施工業企業全面達標行動,強化工業無組織排放治理。開展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整治,減少排放總量和強度,建立監測監管體系,實行自動在線監控。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對標世界一流水平,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升級改造。在燃煤電廠全部實現超低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實施有色煙羽治理,使排放績效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三)大力優化產業發展布局。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深入開展去產能攻堅行動,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電機組淘汰力度,嚴格執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家莊市產業發展鼓勵和禁限指導意見(2017-2019年)的通知》,嚴禁新增落后產能。到2020年,按時完成省下達我市化解過剩產能任務。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優化產業布局,以省、市工業布局為導向,加快推進城市重點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針對我市“火電圍城”“城中有電、城中有鋼”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加快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加快調整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生態環境要求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石鋼等列入退城搬遷計劃的企業全部按期完成。
(四)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制定整治和驗收標準,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定期開展“回頭看”,防止死灰復燃和虛假整改。對用地、工商手續不全,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取締;對列入提升改造和整合搬遷類企業,必須進入工業園區。到2019年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徹底“清零”。
(五)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污染防治。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排放檢驗機構檢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和高排放車輛,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加大進市、過境重型柴油車現場抽測力度,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實行“環保取證、公安處罰”。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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