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總理在今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今明兩年要解決好飲水困難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提高6000萬農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那么什么是農村飲用水安全?農村供水與城鎮供水有何共同點,有何差異?當前有哪些問題與困難?解決辦法有哪些?未來方向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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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常委、十三屆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胡四一委員說:“總理的報告表明了政府對解決貧困人口、特殊困難人口飲水問題的堅定決心,有助于進一步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相關閱讀→政府工作報告:今明兩年要提高6000萬農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什么是農村飲用水安全
農村飲水安全,就是讓農村居民能夠及時、方便地獲得足量、衛生、負擔得起的生活飲用水。2004年11月水利部和衛生部聯合發布的《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兩個檔次,由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四項指標組成。四項指標中只要有一項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為飲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1) 水質方面,符合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制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的為安全,符合全國愛衛會和衛生部聯合制定的《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要求的為基本安全;
2) 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獲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為安全,不低于20―40升為基本安全,不同地區的具體標準不同;
3) 方便程度上,平原區、淺山區集中供水工程原則上要求供水全部入戶;山區、牧區等不具備入戶條件的,由集中供水點或分散工程供水,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10分鐘為安全,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20分鐘為基本安全;
4) 保證率方面,千噸萬人(日供水規模1000m/d或受益人口10000人)以上供水工程,供水保證率不低于95%為安全,其他供水工程不低于90%為基本安全。
農村供水與城鎮供水的區別
1) 管理體系:城鎮供水一般歸住建部門管理,每個地級城市、縣城及周邊大的集鎮,都有自來水公司。農村的供水則歸水利部門管理。
2) 法律標準:《城市供水條例》在1994年就由國務院頒布實施,對城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設、經營、設施維護等都制訂了標準,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定了懲罰措施。農村的供水,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國家層面制定的標準以及法律依據。所以在供水基礎設施投入、供水價格、供水水質、供水服務方面采取不同的標準。
3) 經營主體:許多地方城市供水與農村供水由不同的主體經營,城鎮供水企業多為純國企或國企控股,民營性質的占比相當小,農村供水企業集體性質的居多,也有部分私人性質的。相應的投資、運營管理模式也不同。
農村供水當前現狀
水利部部長鄂竟平今年在兩會部長通道接受采訪中說,經過幾十年的努力,我們國家已經建立起比較完整的農村供水體系,這個體系可以服務9.4億農村人口,自來水普及率已經達到81%,基本上實現了農村全覆蓋,成就顯著。
但由于我國地形地貌多樣、地質構造復雜、地區間發展不均,農村供水仍面臨諸多問題。
1. 水量、水壓、水質不能保障用戶安全健康飲水的需要。1)能力不足,自國家啟動農村飲水安全建設以來,早期建成的水廠,由于投資標準低、建設規模小,加上面源污染加劇、地下水位下降、設備設施嚴重老化的影響,普遍存在供水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水源難以保障。二是水量水壓不足。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僅保證農村居民的安全飲用水,設計水量、水壓都低于城鎮供水,供水管網普遍偏小。2)水質保障率低。限于投資標準,加上原來的水源水質普遍較好,初期建設的部分水廠沒有設計或只安裝了簡陋的水處理設施和消毒設備,在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加劇的影響下,水質保障率呈逐年下降趨勢。遠遠不能保障群眾安全飲水、健康飲水的需要。
2. 管理難度大,存在價格不一、收費困難、服務不到位等現象。農村供水工程面廣量大,單個工程規模小,經濟效益低,管理難度大。不少村鎮供水水工程只有1~2個人管理,且多為沒有經過培訓的農民,其技術水平較低、管理意識淡薄。相當一部分供水工程產權不清,存在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落后、管理規章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存在同一供水區域內水費不一、初裝費不一、水質監測頻次不一、水源地保護力度不一等現象。水費和入戶費的收取不規范,服務不到位、不及時等問題,群眾對此反應強烈。
需要解決或克服哪些矛盾
1、工程建設、管理運行成本高與資金緊缺的矛盾。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管理和維修費用比城區供水要高出許多,運行成本包括一是電費開支大、二是收費成本高。農村群眾居住分散,需安排大量收費人員分散到千家萬戶收費,水費收繳非常困難,不僅漏收、欠收較多,收費人員工資也加重了水廠負擔。三是維護費用越來越多。早期修建的水廠,設備設施老化比較普遍,維修養護到了高峰期,維護費用也在逐年增多。
與之相對應的是農村供水經濟效益差,市場吸引力弱,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不高。在當前農村供水普遍微利、上級沒有補貼政策,水價又受國家政策概定不能大幅提價的情況下,工程建設和運行管護資金主要靠省以上財政支持,市、縣財政資金給予配套,常態化、制度化安排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管理資金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資金缺口非常大。
2、工程、管理、服務難度大與專業隊伍薄弱的矛盾。農村供水點多線長面廣,同樣的供水人口其供水范圍是縣城供水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工程、管理難度非常大。目前,各地都專門設立了鄉鎮供水工程管理站,歸口管理各縣農村飲水安全建設與管理工作,但受編制制約,工作人員一般只有2到3人,根本無法滿足面廣、線長、量大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和管理需要,在管理人數、機構設置上,農村飲水對比城市供水都有很大的差距。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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