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且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四)重點排水戶已在排入城鎮污水管網前設置便于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已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并保證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且與市生態環境局的監控設備聯網;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施工作業需排水的,建設單位應當修建預處理設施,且排水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標準。
第十條(入管標準)排水戶排放的污水,應按以下分類分別進行核定并載入排水許可證管理范圍。
(一)生活污水的入管標準。所有排水戶生活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必須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規定的水質標準。
(二)工業廢水的入管標準。排水戶產生的工業廢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其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工業廢水總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處理后的工業廢水與生活區的生活污水接駁入城鎮污水管網前的混合口水質全因子必須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規定的水質標準。
(三)第三產業污水的入管標準。餐飲、洗浴、美容美發、賓館酒店、洗車、汽車修理、加油站等排水戶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廢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其廢水水質必須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規定的水質標準。
(四)特殊類型污水的入管要求。醫療衛生、生物制品、科學研究、肉類加工等含有病原體的廢水必須經過嚴格消毒處理;冷卻、冷凝等受熱能污染的廢水,不得直接排放,須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按工業廢水入管要求執行相關標準;重點排污單位涉污生產區范圍內的初期雨水,不得直接排放,須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按工業廢水入管要求執行相關標準。
第十一條(處理要求)下列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設置隔油池、格柵井、三級沉淀池、污水預處理設施:
(一)公共食堂、餐廳、肉類、食品加工類等排水含有食用油,或者排水含有汽油、煤油、柴油及其它工業用油的,應當設置隔油池。
(二)經營養殖場、屠宰場、肉菜市場等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設置格柵井、污水處理設施或專用檢測井。
(三)洗車業、汽車維修業、在建工地等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在污水專用檢測井之前設置三級沉淀池。
(四)工業排水戶產生的工業廢水(包括生產性廢水)應當按規定配套廢水處理設施,使水污染物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五)污水中易產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排水戶,外排城鎮污水管網前須設水封井,加裝氣體探測裝置。
第十二條(污水排水口及檢測井設置和規定)每個排水戶污水排放口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污水排放口,須報經污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雨水排放口數量本辦法不作規定。
重點排水戶排放的污水接入城鎮污水管網前必須設置便于采樣和水量計量的污水專用檢測井,并按規定設置標識標志牌。
第十三條(在線監控要求)重點排水戶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行,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市生態環境局監控中心聯網。
第十四條(排水許可證有效期)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因施工作業需要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的,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由污水主管部門根據排水狀況確定,但不得超過施工期限。
第十五條(排水許可延續)排水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污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污水主管部門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有效期延續5年。
排水戶在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按照許可內容排放污水,且未發生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有效期屆滿30日前,排水戶可提出延期申請,經污水主管部門同意,可不再進行審查,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
第十六條(排水許可變更)在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內,污水排放口數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項目或者濃度等排水許可內容變更的,排水戶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排水戶名稱、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項變更的,排水戶應當在工商登記變更后30日內向污水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
第三章 管理和監督
第十七條 (持證排污)排水戶應當按照排水許可證確定的排水類別、總量、時限、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的污染物項目和濃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第十八條(排水戶禁止行為)排水戶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鎮污水管網安全的行為:
(一)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或傾倒劇毒、易燃易爆物質、腐蝕性廢液和廢渣、有害氣體和烹飪油煙等;
(二)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或傾倒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或生產性廢水;
(三)堵塞城鎮污水管網或者向城鎮污水管網內排放或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四)擅自拆卸、移動和穿鑿城鎮污水管網;
(五)擅自向城鎮污水管網加壓排放污水。
第十九條(排水戶臺賬管理)排水戶應當對污水預處理設施、內部排水管網、與城鎮污水管網的連接管、專用檢測井(以下簡稱自用排水設施)運行養護的情況及發生異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進行臺賬記錄,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重點排水戶應定期向污水主管部門上報臺賬記錄。
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重點排水戶臺賬記錄應與排水信息系統共享。
第二十條 (排水戶事故處理)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規定及時向污水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 (建設指導)污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水戶的排放口設置、連接管、處理設施、水質和水量監測設施建設和運行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檔案管理)污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排水許可材料按戶整理歸檔,對排水戶檔案實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三條 (水質監測)污水主管部門委托的具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定期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水量進行監測,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編輯:王媛媛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