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宜昌市著力推動柏臨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修復,統籌推進流域全方位系統治理,柏臨河流域水環境治理初見成效。
一是抓體系建設
在柏臨河流域建立“四級”河長組織體系,市、縣、鄉、村分級分段設立河長,建立“河湖長制”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各級河長“定期巡查+定向督辦”常態化工作制度。
成立市柏臨河河長制辦公室,印發河長制巡查、聯席會議、檢查督導、信息報送、辦公室工作等5項制度,協調督促夷陵、高新和伍家崗三區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構建起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結合、保護有力的流域管理保護機制,實現了柏臨河河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
二是抓組織協調
堅持每周1次常規巡查、每月1次督辦巡查,每季度1次全流域巡查,按時組織市級河長巡查,按月形成“巡查報告”“情況專報”等呈報市級河長,為河長決策安排、了解情況、調度工作提供參考,每月印發“督辦清單”“問題通報”等送至區級河長及相關成員單位,督促落實工作任務。
創新工作思路,建立下級河長向上級河長述職制度,將問題河道整改回頭看與河長現場述職相結合,并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參加述職活動,對述職河長及河長制工作進行評價打分,提升全流域河長制工作效能。
三是抓綜合治理
圍繞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編制完成《柏臨河“一河一策”綜合整治方案》和《柏臨河“示范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大力實施截污排污治理,完成城區污水管網雨污分流,啟動龍泉鎮污水處理廠和花艷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項目建設。
大力實施黑臭水體治理,完成花艷排洪溝、董家沖等28千米河段黑臭水體整治任務。
大力實施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柏臨河干流1公里范圍內規模化畜禽養殖拆除搬遷實現清零,將鄉村整潔、垃圾分類、集中轉運納入“河長制”管理體系。
大力實施水體修復綜合治理,市生態環境局整合資金2000萬元,用于流域生態濕地、水質自動站建設及污染源溯源,項目正有序推進;夷陵區、伍家崗區、高新區將柏臨河流域環境治理項目納入“湖北長江三峽地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通過“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治管并舉的措施對流域開展整治。
四是抓綜合執法
經省政府同意,宜昌市在柏臨河流域復制推廣黃柏河流域綜合治理經驗,開展相對集中水生態保護行政處罰權工作。
流域水生態保護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后,實行一個部門、一支隊伍執法巡查監管,并依托現有的柏臨河河長制管理,建立跨部門信息通報、協同調查、聯合執法、案件移送等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形成執法合力,推進柏臨河流域治理邁向規范化、法治化。
五是抓專項行動
扎實開展“碧水保衛戰”“清四亂”、河道確權劃界、河道清障治理等專項整治活動,著力凈化河道環境。
按照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河道無非法排污口、河堤無違法建設和非法種植“四無”要求,協調督促各區開展水葫蘆、生活垃圾及漂浮物等常態化清理,基本達到河岸無生活垃圾、河道無漂浮目標,較好保障了河流健康的水環境。
六是抓宣傳引導
在河流岸線顯要位置樹立河湖長公示牌9塊,標明河湖長職責、河流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
采用標語、橫幅、網絡、宣傳欄、宣傳單等形式,在柏臨河流域宣傳河道管理保護的法律法規5次,發放宣傳材料2000余份,著力倡導流域企業和個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引導流域群眾自覺履行河道環境保護等法定義務,營造了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柏臨河管理保護的良好氛圍。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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