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前完成重點區域低洼院落排水系統改造,通過調整地面坡度、高程和匯水流向,增設集水井和抽排設施,解決院落積水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水務局、市排水集團配合,東城區、西城區等相關區政府具體負責)
(三)提高雨水蓄滯和河道行洪能力
建設南旱河、壩河口、黃土崗灌渠等蓄滯洪(澇)區6處。(市水務局牽頭,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園林綠化局配合,相關區政府負責)
打通涼水河大成橋、通三鐵路橋、水衙支溝(張儀村梅市口路至岳各莊)等19處河道阻水點。(市水務局、市交通委、相關區政府、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按照職責分工和設施權屬負責)
(四)提高溢流污染控制能力
針對中心城區雨污合流溢流污染問題,以清河、涼水河、通惠河、壩河考核斷面水質全天候穩定達標為約束條件,通過各流域排水系統及河流水質的模擬分析,明確雨污合流溢流污染控制措施,分區域分類型對陶然亭公園等92處合流溢流口實施調蓄凈化治理。(市水務局負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園林綠化局、相關區政府配合,市排水集團具體實施)
(五)提高綜合管控能力
在城市建設和更新中,恢復并增加水空間,擴展城市及周邊自然調蓄空間,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劃開展蓄滯洪空間和安全工程建設。因地制宜、集散結合建設雨水調蓄設施,發揮削峰錯峰作用。恢復和保持城市及周邊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嚴格保護河湖、濕地、低洼地等自然調蓄空間,不得隨意侵占河湖水域。(市水務局牽頭,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在用地審批、土地出讓、開發建設等階段,明確排水防澇、調蓄設施等用地范圍,落實地塊雨水徑流管控和豎向管控要求,建設海綿城市。(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牽頭,市水務局配合,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修訂城市道路綠化帶及公園綠地建設標準,使新建道路綠地具備雨水蓄滯和消納功能。對現有高出路面的綠地,結合道路大修、綠地更新等改造,逐步達到新標準要求。(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市園林綠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配合)
(六)提高運行管理能力
設立全市統一的雨水口和易積水點標識,準確標注雨箅子位置、管理責任主體及積水范圍等信息。加強對排水設施及海綿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化鞏固推進“清管”行動成果。完善排水基層治理體系,結合河長制工作,完善水務專員進街道、進社區行動,開展雨箅子“門前雙包”試點,建立高效快速的積水處置體系。各區建立責任明確、統一管理的專業化養護隊伍,通過裝備配置、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等措施提升養護能力和水平。加強排水設施運行、維護、維修等方面的技術和裝備研發,切實提高排水設施運維水平。(市水務局牽頭,市應急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委配合,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排水集團及各區排水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具體實施)
(七)提高預警、調度和應急處置能力
建設城市積水內澇感知系統。實施積水點和排水管網監控,擴大積水點監測范圍,感知水位、流量等要素信息。系統整合氣象、降雨、水文、排水管網、設施工情等監測數據,實時掌握降雨量、管網充滿度、泵站運行負荷、道路積水深度和河道水流水位等狀況。對重點排水戶開展水質監測。(市水務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氣象局配合,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排水集團負責)
加強智能化調度。完善共享機制,利用5G、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實現市區兩級相關專業運行單位數據共享。整合運行調度、災情預判、應急搶險和輔助決策等功能,對排水管網、泵站、再生水廠、調蓄設施、蓄滯洪(澇)區及河道行洪等方面進行協同調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智能化水平。(市水務局牽頭,市應急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排水集團負責)
完善預警機制。細化預警標準,構建清河、涼水河、通惠河、壩河等流域及城市副中心精細化洪澇預報模型,完善積水內澇監測、預報預警發布與響應機制,利用微信、微博等及時向市民提供雨天出行和道路積水預報預警服務。(市水務局、市應急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氣象局、市排水集團配合)
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細化應急處置程序。優化完善中心城區搶險基點布局,實現搶險單元30分鐘內到達(首都功能核心區20分鐘內到達)。建立應急搶險裝備更新機制,完善應急搶險通行保障措施。各區至少建立一支專業化排水防澇應急隊伍,并根據服務范圍、管網長度配齊人員和裝備。(市水務局牽頭,市應急局配合,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排水集團負責)
(八)提高監管能力
完善排水防澇相關標準,規范城市積水內澇防治技術措施??茖W編制雨水口和易積水點標識、雨箅子“平立結合”改造等方面技術規范,制定城市積水內澇防治、溢流污染控制、應急排水搶險單元配置等方面相關標準。推動修訂《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加大對占壓、掩埋、阻塞排水溝渠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市水務局負責,市司法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組建市級城市積水內澇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專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有關單位為成員單位。專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負責日常工作,加強統籌協調,跟蹤督辦本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建立城市積水內澇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臺賬,工程進展和治理效果納入河長制監督考核和城市體檢。
市發展改革委要將本方案確定的相關內容納入“十四五”時期相關發展規劃。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推動相關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并發揮效益。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統籌組織實施好本區域內城市積水內澇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參照市級工作專班模式,組建本區工作專班。
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和年度實施計劃,明確任務分工、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二)創新建設管理體制機制
進一步完善路網和雨水管網建設管理體制。新建道路要確保隨路建設系統完整的雨水管網,避免產生新的“斷頭管”。隨路建設的排水設施竣工驗收后按有關規定及時移交、規范養護。對路網完整、雨水管網不完整的工程,由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完善排水系統規劃,由排水設施運營單位單獨立項解決,打通“斷頭管”,實現排水暢通。對雨水管網規劃未落實、項目未落地和排水設施不完善或能力不足的區域,應優先完善排水設施,嚴格控制新增排水負荷的建設項目。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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