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興源環境(300266.SZ),發布了關于子公司收到《刑事判決書》的公告、以及城東污水處理廠 BOT 項目政府回購并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的公告。
漳州興源不僅因污染源監測數據造假被法院判處罰金,其總經理和生產運營經理也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審獲刑。同時,該子公司運營的城東污水處理廠BOT(建設—經營—轉讓)項目特許經營權也提前終止。

2024年3月7日,詔安生態環境局在對漳州興源環保運營的城東污水處理廠開展檢查時發現,該廠用于監測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的自動監測設備,其采樣進水管并未按規范接入廢水總排口,而是被放置在一個盛有不明液體的塑料瓶中,致使監測數據嚴重失實,無法真實反映污水排放情況。
經法院審理認定,漳州興源存在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采樣的行為,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吳某某、王某某授意并指使他人實施該造假操作,使設備采集和分析的水樣實為塑料瓶中的不明液體,而非污水處理廠總排口的實際廢水。
法院一審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漳州興源罰金50萬元;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涉案塑料瓶予以沒收。
因該事件導致污水處理無法穩定達標,政府已提前收回該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就在刑事判決披露同日,興源環境發布公告稱,漳州興源運營的城東污水處理廠BOT項目因“客觀原因”被政府提前回購并終止特許經營。該項目于2016年6月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經營期29年,自2019年6月起正式運營。

該公告稱目前,因環保政策變化及進水超標等客觀原因導致合同基礎喪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 漳州興源水務有限公司、詔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與公司一致同意提前終止福建省詔安縣城東污水處理廠相關的特許經營權, 并由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按照約定價格回購該項目的相關權益。
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將按照評估價值約2895萬元回購該項目相關權益。
公告還稱興源環境擬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合同是興源環境根據戰略規劃, 經謹慎考量并綜合評估未來收益情況后的結果。 本次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合同事宜有利于優化公司資源配置, 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不存在嚴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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