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寶雞新聞網、寶雞日報社、寶雞論壇等媒體大幅報道了寶雞市關閉自閉水源井取得成效顯著。讀后讓人振奮,148口深井數目的確驚人,也充分體現了市政府站在促進寶雞市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作出關閉自備井的決心,其中也傾注了關井人員的心血。但是掩卷后不禁陷入深思。關閉這么多自備井要最終體現在供水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上,這么多深井關閉后給城市供水企業帶來多少實實在在的效果?
前不久,筆者對此進行了詳細調查,寶雞市自從進入6月份高峰供水以來,供水企業每天的供水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不但沒有攀升,而且呈下降趨勢。由此可見,關閉148口深井大多數都是些枯井和備用的深井,絲毫沒有觸及到自閉井單位那根敏感的神經—不愿舍棄廉價的自備深井水。有人對自備井供水成本做過詳細計算,每噸水的制水成本約為0.34元/日左右,而寶雞市生活用水為2.14元/日,工業用水3.45元/日,兩者相比,相差甚遠。我們也都知道,大多自閉井都是所在單位出資、利用的是國有資產、開采的是公共資源,卻享受的是不公平的福利待遇,也正是利益的驅使,許多單位不愿意封井,與政府政策規定想抵觸。目前,寶雞市供水企業的日凈化能力為17萬噸,該市每天的實際需水在30萬噸左右,而供水企業每天的實際供水只有8萬噸左右,僅占城市需求的近四分之一。國家投巨資建成的兩個供水工程僅滿足50%的凈化能力。這對國家、對企業來說,資源是何等的浪費啊!“保一方平安”也成了制約關閉自備井行程的絆腳石。
2005年4月,國務院副總理增培炎在全國水價改革與節水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對在城市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應不底于公共供水價格的水平”。由此可見,僅僅靠行政手段很難達到完全關閉自閉井的最終目的,還應該從經濟手段上,運用國家的政策法令,通過行政手段和經濟杠桿這兩個“雙刃箭”來破解這個難題。(崔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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