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金融危機,中國似乎又將掀起新一輪基礎建設浪潮。這是個重大決策,在4萬億的投資計劃中,農田水利、污水處理廠等的建設包含其中。在這4萬億中,兩年內列入中央財政預算的只有1.18萬億元,其余則為地方財政和社會資本配套。根據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測算,2009年,地方政府須為中央投資項目提供配套資金約6000億元,而地方政府自身僅能夠提供3000億元,缺口近3000億元。地方政府發債由此顯得更加急迫,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向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指出,國務院同意地方發行2000億元債券,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列入省級預算管理。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水網顧問總編傅濤說,這2000億元準市政債,雖然少,投向水的也不多,但是畢竟開了個口子。遺憾的地方,一個是期限太短,而基礎設施行業,比如水業領域,在投資之后,資金并不是馬上要拿出來;二是更多地投向西部,理論上市政債是以地方財政做擔保,目前,大部分市政債分配是往中西部地區傾斜,而不是經濟發達地區,這個與市政債的本意是不是有所違背?真正的市政債離我們還有多遠?
對于此種疑問,著名財經專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3月27日的2009城市水業戰略論壇上回應說,所謂真正的市政債在中國可能還是一個漸進發展的過程,中國對漸進性改革已經形成依賴。現在這方面還是有繼續擴展的空間和潛力,原來規范程度很低的舉債逐漸向規范程度高的過程推進。他認為在各個方面共同努力下,會越來越形成一個標準化、規范化的市政債,但是并不是在一些技術細節上簡單模仿其他國家的經驗,更多的還是帶有中國特色。比如說,可能在某些項目上時限比較短,他說,對此不必擔心,對于發行的地方債,地方政府有能力以“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將三年的發債期限根據需要拉長,而且拉長也不會有大的問題。實際上現在世界上各個國家,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是包含著借新債還舊債的機制。
賈康另外介紹說,在投資機制上,2000億地方政府的債券,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但是在地方省級的預算里,透明地加以安排,實際上已經明確由等級政府牽頭,承擔還本付息的職責。各個地方的分配,也已經確定了規模。這種資金的籌措在支持當地的各種各樣的建設項目的同時,實際上會給水業主體發生直接或間接的連帶影響。整個的擴張內需的總量安排,必然還要帶來經濟結構上的影響。
在中央對地方債“開閘”之前,地方政府已經變相舉債,實現政策性融資,實現自己轄區的發展戰略。不允許地方負責發債,已經變成鴕鳥政策。賈康強調,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不同層級的政府,應該有不同層級的政權、不同層級的財權。地方政府已經發生了大量債務,要清理、治理,控制它的風險。比較高端的省市級的債務規范性比較強,一般情況下,是政府組建一個法人實體,無論是投資公司、城建公司、路橋公司、水務公司,都是以法人身份發行項目債和公司債,實際則是地方政府操縱。到了縣鄉級,地方債的規范性就比較差,甚至借到高利貸。他形象地比喻說,現在地方政府舉債實際上是開了前門,再關后門,還要修圍墻,即除了規范一般的程序,特殊的應急程序之外,其他的各種各樣的、五花八門的、不規范的行為,通通修圍墻,封死。
有專家分析說,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各地方政府要大力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但缺錢。根據中國的《預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債券。不能直接從市場借貸,地方政府就組建城投公司,將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到公司化的操作模式之中。應運而生的城投是政府和市場的“結合體”,兼具政府和市場的功能。在發展為要的大旗下,城投公司勢頭迅猛。目前,全國有360家左右的城投公司。但這里面存在很多問題,造成很多財政的債務包袱。地方債的發行,在為地方建設提供動力之外,無疑也能夠為控制隱性財務風險提供保障。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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