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城市節水之路
淺談城市節水之路
(山東省博興縣水務局 趙艷麗 256500)
[摘要]:城市是人口、工業高度集中地帶,用水集中而有特殊性,其用水安全具有更高的要求。我國長期以來,一些城市已經發生嚴重缺水現象及水源污染問題,或具有潛在的危險。本文針對城市節水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城市節水 和諧社會 節水型城市
我國是水資源短缺的國家,水資源總量不過2240億m3,人均占有量僅為世界水平的1/4,而且水資源的時空分布極不均衡,水資源開發利用極不平衡。目前,許多城市缺水情況日益嚴重,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再有,城市水資源對水量、水質具有統一性和高可靠性的要求,而且用水比較集中且難以長距離輸送。另外,水資源污染嚴重,建設資金不足。這些因素使得我國城市的水資源長期以來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1、城市節水勢在必行
近年來,由于城市規模急劇擴大、城市工業飛速發展,我國城市原有的水資源已遠不能滿足生產、生活的需求,部分城市的飲水安全受到威脅,接連出現的水資源短缺危機也已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嚴重 因素——全國每年因城市缺水影響產值達2000億至3000億。因此,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解決城市“水困境”已成為不容忽視的重大命題。
據水利部統計,全國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嚴重缺水;在32個百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個長期受缺水困擾。在46個重點城市中,45.6%水質較差,14個沿海開放城市中有9個嚴重缺水。北京、天津、青島、大連等城市缺水最為嚴重;地處水鄉的上海、蘇州、無錫、重慶等也屬水質性缺水城市。
由于缺水,已給城市居民生活造成許多困難與不便,在一些地區、部門、城鄉之間水的需求關系亦趨于緊張和復雜。很多地區和城市地下水嚴重超采,從而導致地下水漏斗不斷擴大、地面沉降、水源污染及水質惡化、海水入侵,以致水資源瀕于枯竭等不良后果。顯然,這些現象不僅表明一些缺水城市的供水現狀,同時也反映出資源型缺水城市對水的需求已超出擋水資源的極限。
城市是人口、工業高度密集地帶,用水集中而有特殊性,其用水安全具有更高的要求。根據有關預測,2030-2050年的城市需水總量將達到1220億-1540億m3,總體上講,城市地區會比全國總用水量更早接近或超過水資源開發的安全極限。而對于地處缺水地區的眾多城市和城市群,特別是現今已缺水的城市如不及早采取措施,將首當其沖的發生“水危機”。隨著城市發展,至2010年、2030年和2050年,我國城市化率將分別達40%、50%和60%。在控制城市生活用水及工業用水需求增長的情況下,為滿足城市社會經濟的正常用水需求,城市用水平均遞增率降約為1.7%,呈緩慢增長趨勢,到2010年、2030年、2050年,我國城市需水總量將分別達到910億m3、1220億m3和1540億m3。在此過程中,如果堅持傳統的城市用水策略不加改變,城市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勢必進一步加劇。
2、城市節水的對策與建議
2.1、進一步加大城市節水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節水意識
各城市、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都要對水資源的認識上實現從一般性資源向戰略性資源的認識轉變;在對城市節水管理上實現從一般性事務向必須常抓不懈的大事的態度轉變;在對開源節流關系的具體處理上實現從主要依靠開源向更加重視節流的思想轉變。
各地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全面部署,認真安排好節約用水宣傳工作。要教育群眾樹立科學用水觀念,使節水成為一種自覺行動;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我國水資源形勢,宣傳創建節水型城市,建立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意義,宣傳節水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弘揚先進典型,曝光用水浪費行為,倡導科學節約的用水生活方式,形成“節水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要繼續堅持城市節水宣傳周活動,利用新聞媒體、公益性廣告、宣傳專欄、中小學教材等一切手段進行廣泛、深遠、持久地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的水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特別是要在青少年中廣泛開展節水教育,樹立節水觀念,營造全民節水的社會氛圍。努力實現人與水的和諧,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2.2、完善并執行城市節水的法規制度,促進城市用水結構調整
要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和《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中關于城市節水的有關規定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關于城市節水的法規體系,使城市節水沿著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健康發展。
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城市水資源的可供量,確定和調整城市建設布局和發展規劃,實現與水資源相適應的可持續發展布局。應加強對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充分利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強城市用水管理,科學制定城市節水計劃以及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等專項規劃及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做到科學調度,統籌安排,綜合部署,促進城市用水結構合理調整。城市建設要實現局部集約化和整體化相結合,優化城市經濟結構,把城市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作為確立城市發展模式的一項重要原則。逐步將城市工業、農業及其他產業由“需水型”改變為“適水型”。
2.3、建立節水型工業體系,加強“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
工業是城市產業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節水型工業體系的建立一方面是建立“適水型”的工業結構體系,即發展與當地水資源相適應的耗水量少、污染小的工業體系;另一方面是建立適合水資源綜合利用的工業布局。節水型工業體系的建立會加快“節水型城市”的創建,同時也是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和創建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手段。
2.4、建設城市節水監測和預警系統,加快供水管網改造,大力推廣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的科學開發與應用
為了提高城市用水(節水)管理水平,應逐步建設集城市用水(節水)祝據庫系統、城市水資源管理系統和城市供水管網控制調度系統于一體的城市節水監測和預警系統。加強管網技術改造、完善檢測手段、提高管網安全可靠性,變被動修漏為主動堵漏,從根本上減少供水管網漏損。
要進一步加大《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標準》、《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標準》、《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等國家有關節水和再生水利用標準和政策的宣傳貫徹力度。積極組織開展節水技術、節水器具和節水產品的推廣和普及工作。在所有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不應再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對原有房屋建筑,安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水器具的應盡早全部更換完畢;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對城市節水型用水器具安裝普及應納入節水型城市的目標考核工作,以保證節水型用水器具得到廣泛使用。積極科學地引導工業、城市綠化、市政環衛、生態景觀和洗車等行業使用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減少污水排放對環境的污染,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2.5、實行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建立合理的城市水價體制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理的水價體制對于城市與工業積水具有重要作用。為了有效控制用水需求,為了獲得最佳經濟、社會與環境效益,必須充分發揮水價經濟杠桿調節作用。城市特別是缺水城市應繼續堅持實行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超計劃用水要實行累進加價制度,加大水價對節水的引導力度。積極穩妥適時地改革城市水價體制,包括水費類別、基準、系列以及收費制度。合理的水價除應依據財務成本外,還應充分反映出各地水資源的稀缺程度。
城市節水工作任重而道遠,只有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多方借鑒、科學的決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缺水問題,實現真正的“人水和諧”,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持久的保障。
[參考文獻]:
《中國生態水利建設》 劉樹坤主編 人民日報出版社
《中國科技成果》200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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