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了由環境保護廳上報,自治區環科院(環境政策研究中心)課題組起草的《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編制分工方案》。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全國水污染防治計劃(簡稱“水十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實施本行動計劃的主體,要于2015年底前分別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確定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要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污染治理,強化監管,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各省(區、市)工作方案報國務院備案。
根據工作要求,環境保護廳委托自治區環科院開展《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分工方案的編制工作。在接到工作任務后,環境政策研究中心在環境保護廳業務處室指導下,按照工作時限要求開展了分工方案編制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分工方案編制內容涉及到全區31個區直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課題組結合國務院“水十條”工作要求,課題組對涉及到的238項具體治理措施分工結合廣西實際逐一分析和論證,并于2015年7月上報了方案初稿;2015年8月,環境保護廳發函征求各相關廳局和各市人民政府修改意見,截至8月底,共收到12市31個相關廳局及自治區直屬單位113條修改意見,對這些意見進行梳理和反復論證后,采納41條,部分采納10條,未采納62條。
《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編制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廳局工作任務分工和資料報送要求,自治區環科院課題組將根據各廳局提供的基礎資料,按時完成《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編制和上報工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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