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二、付費周期與合作期錯配
項目運營期為30年,可用性付費周期為10年,大大縮短項目的投融回收期,可滿足金融機構的融資要求,提高項目可融資性。
亮點三、可用性付費與績效掛勾
倒逼社會資本提高運營質量,將項目的“可用性”延伸至運營期,防止社會資本出現重建設、輕運營的狀況??捎眯愿顿M與績效掛勾比例為30%,其中70%為固定付費,確保項目的可融資性。
亮點四、污水收集風險轉嫁社會資本
污水收集率作為運營績效的一個考核指標,要求社會資本運營期的前5年污水收集率達到60%,之后逐年提高5%,直至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0%,防止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的“空運轉”、“曬太陽”現象。
此外,本項目良好的示范效益得到省住建廳、財政廳高度認可,為政策制訂提供了實踐基礎。本項目將四個縣(區)的約20多個部門進行統籌協調,對于跨區域的行政壟斷破除具有示范效益。本項目是政策新規下實施的第一個PPP項目,對龍巖市規模操作PPP項目起到示范效益。福建省鄉鎮污水工程包明確對于民營資本投資占股超過50%提供優先支持,具有金融示范效應。
問題及建議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福建省積累了一些項目經驗,陳盛現場對村鎮污水治理針對一些問題提出了相關建議。
首先,農村污水分散,在原有項目審批過程中,都是以單一項目作為劃分的標準,在整個項目過程中,很多時間都耽誤在流程審批上。前期管理成本大,費用高,行政審批成本高。因此在今后農村污水推進過程中,應簡化流程。審批流程,對于捆綁打包的鄉鎮求污水處理項目可采用一次性申報,一次性審查審批的辦法,切實降低前期費用,提高審批效率。設計規模小于3000立方米/日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免于辦理施工圖審查,污水處理設施建筑面積小于300平方米的,可不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二,農村污水中存在很多用地的問題,建議凡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由PPP項目公司提出申請,經同級政府同意后,以劃撥方式向PPP項目公司供地,不得以企業所制形式阻礙用地審批程序。
第三,農村污水處理建設運營標準還處于空白,簡單用城鎮污水處理標準套用至鄉鎮污水處理標準,應發揮民間團體、社會組織力量建立相關標準規范。
第四,建議從簡化管理成本的角度,跨區域統籌設立單一項目公司。
第五,目前的價格形成機制未體現“污染者付費”原則,資金來源全部由縣(區)政府承擔,財政壓力較大。建議遵循“以政府投入公共服務為主,農民繳費參與公益事業為輔”的原則,通過省級財政獎補一點、市縣配套一點、鎮村籌措一點、村民繳費一點,建立農村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營長效資金保障機制。
第六,建議實行基于政府支出責任最小的現金流責任報價。
最后,因地制宜選擇處理技術,位于城鎮周邊的村莊,生活污水盡量通過管網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山區鄉鎮可依地形分組團規劃建設小型化集中處理站。對于人口集中和位于生態敏感地區的村莊,可采用化糞池+無動力或微動力集中式處理,人口較少的村莊和分散的農戶污水處理可采用自建標準三格化糞池就地分散處理方式。
編輯:徐冰冰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