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我局組織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提出意見。
請將意見填入“意見反饋表”,于2018年7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和書面方式反饋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術指標時,應附上必要的技術數據。
定向征求意見單位,如沒有意見也應復函說明,逾期未復函的按無異議處理。
附件:1.定向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2.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docx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21日
(聯系人:馮 愷,高喜超;聯系電話:68413837,68428670;傳 真: 68413837,68428670;E-mail:shst@bjepb.gov.cn,kjchu@bjepb.gov.cn)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與定義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水污染物監測要求 3
6 標準實施與監督 4
前??言
本標準為全文強制。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執行本標準,不再執行DB 11/307-2013《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的排放限值。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年 月 日批準。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水務局共同組織實施。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引??言
為控制污染,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加強對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標準。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和實施與監督。
本標準適用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T 11893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14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HJ/T 39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 53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質 總氮的測定 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紅外分光光度法
DB11/ 890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3 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農村生活污水 rural sewage
指農村居民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滌、洗浴和廚廁等家庭排水。
3.2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指用于收集處理農村生活污水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設備。
3.3
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existing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指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3.4
新(改、擴)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new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指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新(改、擴)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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