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寧德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寧德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要求堅持治標和治本相結合,綜合采用控源截污、內源治理、垃圾清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等綜合手段,系統、扎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工作,在中心城區2018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的基礎上,2019年底前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基本實現長制久清,2020年底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得到鞏固,達到長制久清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德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政文〔2019〕114號
蕉城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寧德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寧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寧德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中心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根據住建部、生態環境部印發的《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號)以及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印發的《福建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建城〔2018〕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緊密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落實區、街道(鎮)主體責任,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為抓手,強化市、區各部門統籌協調,建立水環境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治標和治本相結合,綜合采用控源截污、內源治理、垃圾清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等綜合手段,系統、扎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工作,在中心城區2018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的基礎上,2019年底前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基本實現長制久清,2020年底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得到鞏固,達到長制久清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二、加快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程
(一)控源截污
1。推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提質增效”。加快補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推動城市建成區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以及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和破損修復。全面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科學實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設。建成區內未接入污水管網的新建建筑小區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改、擴建工作。對于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近期難以覆蓋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分散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2019年年底前完成東蘭組團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工程、東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污水收接入管網工程、金涵組團臨時污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推進貴岐山污水處理廠技改擴建工程,完善蕉城區城南鎮福洋溪周邊污水管網等設施配套。(市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參與,蕉城區政府、東僑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兩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深入開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落實國家關于排污口管理相關要求,對入河湖排污口進行統一編碼和管理。組織開展黑臭水體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單位,逐一登記建檔。通過取締一批、規范一批、完善一批,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區河道入河排污口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參與)
3。加強管網排查改造。堅持源頭優先、分流優先的原則,對新建項目均按雨污分流形式建設,積極推進小區、公共建筑、企事業單位內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錯接管道的雨污分流改造,削減合流制溢流污染。暫不具備改造的地區要采取快速凈化等措施對合流制溢流污染進行處理后排放,降低雨季污染物進入河湖量。開展城區污水管網深度排查,并結合排查加快推進老舊污水管網改造、管道破損修復、清淤疏浚。2019年年底前完成老城區雨污分流三期工程;啟動老舊管網普查及破損管網修復工程、金涵組團雨污分流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金涵組團雨污分流工程,基本完成城區老舊管網改造、維護、修復,并對已實施雨污分流區域管網進行進一步完善。(市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參與)
4。開展餐飲企業排污整治。對城區餐飲企業、沿河岸夜市、攤點的煙氣、污水違規排放開展排查、整治工作,規范餐飲企業污水排放,嚴禁向內河、雨水管網直排污水。(市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參與)
5。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區排放污水的工業企業應按照要求建設污染治理設施,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嚴格按證排污,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依法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排入環境的工業污水要符合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有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應依法依規執行。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工業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以及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組織評估現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工業廢水對污水處理廠出水的影響,導致出水不能穩定的要在2020年底退出,防范沖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風險。所有工業園區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運行,對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應收盡收,禁止偷排漏排行為,入園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工藝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商務局、工信局、住建局參與)
6。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控制。嚴禁城鎮垃圾和工業污染向農業農村轉移,避免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產生負面影響。開展中心城區水系上游流域的畜禽養殖排查,強化畜禽養殖環境管理,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應當持有排污許可證,并嚴格按證排污。到2020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向周邊村莊覆蓋延伸,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健全生活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鎮中轉、市處理”城鄉一體化處理體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體邊隨意堆放。(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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