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加快補齊全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建城〔2019〕52號)精神,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日前,青海發改、住建、環保等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青海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該《行動方案》圍繞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加快補齊青海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能力和處理水平,為努力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的總體目標打下堅實基礎。《行動方案》的出臺,標志著青海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正式啟動。
據了解,《行動方案》明確了青海設市城市三年的總體目標。到2021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基本消除黑臭水體。西寧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90%,海東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現狀基礎上提升10%,格爾木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德令哈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63%,玉樹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25%,茫崖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25%。
《行動方案》要求通過摸清底數建立定期檢測制度、加快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建設、規范工業企業排水管理、健全管網建設質量管控機制、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嚴格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加強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工程建設保障力度等九項具體舉措來推動青海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同時統籌推進縣城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青海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的通知
青建城〔2019〕29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青海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和分年度目標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7月29日
抄報: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
(2019-2021)
為加快補齊全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建城〔2019〕5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認真落實省委“一優兩高”戰略部署,緊緊圍繞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聚焦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和提升市民幸福指數,堅持“立足民生、攻堅克難,落實責任、強化擔當,系統謀劃、遠近結合,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重在機制、政策引領”的基本原則,加快補齊我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能力和處理水平,為努力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的總體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1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基本消除黑臭水體。西寧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90%,生活污水處理廠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保持現狀100mg/L以上的水平。海東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現狀基礎上提升10%,生活污水處理廠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達到100mg/L。
統籌推進縣級市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其中,格爾木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生活污水處理廠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達到100mg/L,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德令哈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63%,生活污水處理廠生化需氧量(BOD)濃度提升至110mg/L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玉樹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25%,生活污水處理廠生化需氧量(BOD)濃度在現狀基礎上提升10%,基本消除黑臭水體。茫崖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25%,生活污水處理廠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達到100mg/L,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努力實現縣城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營,縣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覆蓋率、處理率穩步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一)摸清底數,建立定期檢測制度。2019年8月15日前,各市要制定城市管網排查與檢測方案。2019年10月底前,全面排查建成區內排水管網、排水口、檢查井、河道直排口及雨污管網混錯接結構性和功能性缺陷,將直排口、缺陷管網、雨污管網混接點位置、排水量、管徑、長度建立臺賬,形成排查報告和評估報告。全面排查建成區范圍內黑臭水體數量、長度、面積,建立工作臺賬。全面排查建成區范圍內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污水管網覆蓋情況及排水現狀,建立工作臺帳。逐廠排查污水處理廠進廠水量、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和化學需氧量(COD)濃度,測算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建立工作臺帳。綜合以上排查情況,建立項目清單,加快完成項目申報工作。建立污水管網定期排查和周期性檢測制度,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GIS),實現管網信息化、賬冊化管理,逐步建立基于GIS系統的動態更新機制,以5—10年為一個排查周期的長效機制和排查費用保障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
(二)加快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各市要根據排查情況制定改造計劃,推進雨污混接、直排等管網改造,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污水管網建設,提高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濃度。對人口少、相對分散或近期市政管網難以覆蓋的地區,要因地制宜建設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嚴禁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或地下??茖W規劃拆遷改造的區塊,應通過建設臨時截污收集設施,防止污水直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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