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密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首次發現,未造成明顯環境污染后果,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完成整改的。
6.不正常使用焊煙收集處理設施,首次發現,焊機不超2臺,經現場檢查指出后及時整改的。
7.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未及時公開或公開內容不全,首次發現,按要求及時完成整改的(不含公開內容弄虛作假行為)。
8.其他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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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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