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電[2006]5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天津市建委,北京市、重慶市園林局:
最近,一些風景名勝區相繼發生因影視拍攝等活動,造成植被、水體等風景名勝資源受到嚴重破壞,引起社會輿論的強烈關注。為切實加強對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嚴格限制在風景名勝區內影視拍攝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風景名勝資源是珍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遺產,風景名勝區內地形地貌、自然山體、林木植被、河流水系、文物古跡等是風景名勝資源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各地要把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工作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格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嚴格禁止和限制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影視拍攝和大型主題演藝等活動,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或批準進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攝活動而影響或破壞地形地貌和自然環境的行為和活動。確需進行此類活動的,必須進行認真評估和論證,并提出保護方案,確保風景名勝區資源與環境得到嚴格保護。
三、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和《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建設部令第135號) 關于“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內重大建設項目選址由建設部核準”的規定,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要對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影視拍攝和大型主題演藝等活動進行審批,重點對保護方案和評估報告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核,在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內進行此類活動可能對資源環境構成負面影響的,不得批準實施;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如認為不構成負面影響的,應提出審查意見,報建設部核準。
四、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要立即組織力量,對本地區風景名勝區內的影視拍攝和大型主題演藝等活動及其建筑物和構筑物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造成輕微毀損的,要限期恢復、賠償損失;造成嚴重破壞的,除限期恢復外,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應將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于6月15日前報建設部城建司。
建 設 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背景: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痛批“毀水”行為
編輯:全新麗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