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網訊 全國很多水系流域水葫蘆泛濫,從而造成河道水渠阻塞,航運和農耕受到影響,生態系統遭到破壞等等嚴重的后果。各政府對此都做了積極的打撈和治理,卻仍無法將水葫蘆根治。針對此問題,政協代表周漢民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交了《關于綜合治理水葫蘆泛濫現象的若干建議》的提案。
提案指出,由于水葫蘆現象是通過水系流動和繁衍的生態性問題,無論是源頭治理還是環節實施,都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并實施跨區域的合作。
為此,提案建議:加大執法力度,切斷污染源頭。其中,特別要確保沿岸工農業生產企業污水污物達標排放,切實降低水域的富營養化程度。富營養化程度的降低將有效地減少水葫蘆的繁殖數量,有效地避免水葫蘆泛濫情況的發生。
健全管理制度,實施“碧水工程”。這樣就可以做到水葫蘆治理有規可依,有章可循。確保水葫蘆的治理在法治化軌道上穩步運行。
加強隊伍建設,配置硬件設備。高素質的環衛隊伍,配置預警監控船和專業打撈船地有機配合,可以對水葫蘆做到更有效地發現和治理。
組織科研力量,研究價值開發。將水葫蘆變廢為寶,充分利用其經濟價值是彌補治理經費不足的有效渠道。可以將各地開發利用水葫蘆的經驗進行總結,推廣科學、長效的運用方式。
促進區域合作,聯動堵住源頭。由于水域往往流經兩個以上的省市,在具體治理過程中需要相關省市的通力合作。水葫蘆污染源頭一般都在上游、支流水域。通過區域聯動合作治理,抓住污染源頭,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
設立協調機構,建立專項基金。進一步加強水葫蘆污染問題的合作,在河網密集的地區(如長三角地區)可設立區域水葫蘆治理專項小組。協調機構的建立有利于進一步分享有關信息和治理經驗,從而提高水葫蘆污染的治理效率。在協調小組的基礎上,可以由相關省市共同出資建立水葫蘆污染的研究和治理專項基金,針對難點、重點問題進行合作攻關。
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