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北京市平原區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超采區和未超采區劃定范圍進一步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5-08-09 |
| 發文單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京政發[1995]31號 | ||
| 摘要 |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有效 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本市地下水資源,適應首都建設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據《北京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市地質礦產局會同市水利局等部門對本市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進行了分區評價,劃定了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超采區和未超采區的區域范圍。市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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