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水利產業政策》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10-28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發[1997]35號 | ||
摘要 |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到2010年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劃委員會會同水利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水利產業政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水利產業政策 (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九七年九月四日) 為了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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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10-28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發[1997]35號 | ||
摘要 |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到2010年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劃委員會會同水利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水利產業政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水利產業政策 (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九七年九月四日) 為了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