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礦產部關于礦泉水、地下熱水屬性和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12-09 |
發文單位 | 地質礦產部 | ||
文件號 | 地函410號 | ||
摘要 | 江蘇省地質礦產廳: 你廳《再次請求明確礦泉水、地熱水等水氣礦產屬性和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蘇地環發〔1997〕02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礦泉水、地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152號)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50號)中明確規定的礦產資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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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12-09 |
發文單位 | 地質礦產部 | ||
文件號 | 地函410號 | ||
摘要 | 江蘇省地質礦產廳: 你廳《再次請求明確礦泉水、地熱水等水氣礦產屬性和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蘇地環發〔1997〕02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礦泉水、地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152號)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50號)中明確規定的礦產資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