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在長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的規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0-10-23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第一條為了維護長江河勢穩定,保障長江防洪和交通航運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兩年內,長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開采江砂,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省及沿江各級人民政府長江采砂管理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長江河道禁止采砂工作的領導、負責協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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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0-10-23 |
發文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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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第一條為了維護長江河勢穩定,保障長江防洪和交通航運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兩年內,長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開采江砂,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省及沿江各級人民政府長江采砂管理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長江河道禁止采砂工作的領導、負責協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