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線管理若干規定》的決定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5-30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福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工作中的實踐經驗,決定對《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線管理若干規定》作如下修改和補充: 一、原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規定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四級以上河道防洪岸線的建設、管理和保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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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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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福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工作中的實踐經驗,決定對《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線管理若干規定》作如下修改和補充: 一、原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規定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四級以上河道防洪岸線的建設、管理和保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