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關于禁止在九龍江河道堆放或傾倒垃圾、渣土的通告》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10-24 |
發文單位 |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件號 | 漳政辦[2001]124號 | ||
摘要 | 薌城、龍文、龍海、南靖、平和、華安、長泰等7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關于禁止在九龍江河道堆放或傾倒垃圾、渣土的通告》轉發給你們,望認真組織監督實施。 特此通知。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建設局、漳州 ... |
分享